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刘百军福建省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4月13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从去年情况来看,该省拐卖犯罪出现了收买犯罪突出等新动向和苗头。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表示,根据公安部打拐办的通报,2010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10日,福建省共立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1036起,位居全国第二,占同期全国同类案件立案数的23.95%,这说明福建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拐入地。
区域特征有所发展。从发案地来看,除泉州、三明、宁德等买儿买妻传统区域的拐卖犯罪仍然相对较多之外,去年福州、莆田两地拐卖案件的数量也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莆田,已成为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案最多的一个区域。
非传统手段犯罪有所抬头。随着群众防拐意识的增强,人贩子在使用引诱、哄骗等传统手段难以达到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转而采用盗、抢等手段实施拐卖犯罪。2009年,福建省以盗窃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的案件总共立了两起,2010年,全省同类拐卖案件就达到6起。
跨国拐卖犯罪出现了新动向。以往的跨国拐卖案件,主要是缅甸、越南、老挝等周边欠发达国家妇女儿童被拐入福建省,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拐卖犯罪打击力度,一些跨国犯罪团伙开始变换手法,将国内妇女拐卖拐骗出境,强迫卖淫,而自身藏匿在境外以逃避打击。在去年,福建省公安机关先后侦办了两起将国内妇女拐卖至国外强迫卖淫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