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4月19日电 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不同情况的煤矿事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均涉及腐败、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煤炭大省河南日前通报了平顶山新华四矿“9·8”矿难、洛阳伊川“3·31”矿难和平顶山卫东区“6·21”矿难等3起煤矿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查处情况。值得关注的是,3起事故发生地点不一,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间,有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更有炸药燃烧事故,分别造成76人死亡、44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和49人死亡。
然而,相同的是,据官方分析认为,不法矿主在巨大利益驱使下违法违规生产,是3起矿难发生的直接原因;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是3起矿难发生的重要原因;而官煤勾结、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则是3起矿难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腐败不除,矿难难止。显然,决策者对此有着深刻体察。事故处理中,7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投资入股煤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1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为有效遏制煤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河南决定自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这份通知由河南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河南煤监局等1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说,此次主要集中清理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查五类涉煤腐败问题。
据了解,其范围是河南全省煤炭领域涉及审批、监管、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机关官员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问题。
河南官方表示,6月30日前主动交代问题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没有交代的,一经查出一律先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