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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宫告渔业局续:被告因机构改革被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龙岗区法院下发给“海上皇宫”的受理通知书 龙岗区法院下发给“海上皇宫”的受理通知书

  羊城晚报深圳讯记者陈骁鹏报道:昨天,羊城晚报记者从“海上皇宫”经营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起诉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的两起行政诉讼均已立案,目前,龙岗区法院已下发《开庭通知书》,两起案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2011年3月28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龙岗区法院已于2011年4月13日正式立案。当天,该公司还向龙岗区法院递交第二份行政诉讼状,起诉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应该会在5月下旬开庭,具体时间法院还没有说。”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陈勇告诉本报记者,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是一个单位两个牌子,但具体下发《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的是“农林渔业局”,而对海上皇宫执行强拆行为的是“海洋局”,因而,他们在律师的建议下,分别提出两份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19日,龙岗区举行党政机构改革部门挂牌仪式,实施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其中,龙岗区根据市里批复的《深圳市龙岗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撤销了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这也是该区本次机构改革中,唯一被撤销的部门。

  “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是我们的起诉主体之一,法院要受理案件了,被起诉的这个局就撤销了,这种做法太蹊跷了吧?”陈勇说。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多次联系龙岗区海洋局负责人王爱然,截至记者发稿,没有任何回复。

  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被撤销,是否会影响行政诉讼的进行?由于无法与龙岗区法院取得联系,本报记者向没有利害关系的法律界人士进行咨询。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健认为,农林渔业局被撤销后,依照法律的规定,应由继续行使原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如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应由决定撤销农林渔业局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编辑:SN026)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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