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专电(记者公磊、李京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调研发现,北京治堵新政实施后,近期北京法院委托的小客车拍卖呈现“两多两高”现象。
2010年底,北京市出台了缓解交通拥堵的相关调控政策,其中规定个人购买小客车将以摇号的方式取得分配指标。但同时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调控新政。
因此,近期北京小客车拍卖呈现“两多两高”现象:
——竞买人增多。据了解,在治堵新政前参加法院小客车拍卖的竞买人人数较少,且大部分为二手车经销商;治堵新政实施后,参加小客车拍卖的竞买人人数明显增多,参加竞买的目的主要是打算长期使用或是为了获取购买新车指标,从而合理规避调控新政。
——非京籍竞拍者增多。调控新政规定“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有摇号资格。目前,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拍卖公司对竞拍人的资格审查没有户籍限制,导致大量不符合新政规定购车条件的非京籍人员竞拍法院委托拍卖的小客车。
——第一次拍卖成交率高。治堵新政实施前,法院委托拍卖的小客车第一次成交率一般不到30%,甚至不少拍卖车辆在降价后仍然流拍。治堵新政实施后,法院委托拍卖的小客车第一次成交率能够达到80%以上,成交率大幅上升。
——拍卖成交价格高。治堵新政出台前,法院委托拍卖的大部分车辆只能以低于车辆评估值的价格成交,只有极少数的车辆能以等于或高于评估值的价格成交。新政实施后,大部分车辆均以高于评估值的价格成交,甚至部分车辆的成交价格是评估值的两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