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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祚 文远竹 实习生 杨励潮 通讯员 穗民宣)记者昨日获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1年1月起,我市孤儿养育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65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据悉,省政府日前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全省最低标准,确定本地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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