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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名男子制作假冒伪劣酱料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16:2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4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3名男子涉嫌用工业盐、色素等原料制作假冒的“家乐”浓缩鸡汁、“龟甲万”酱油等酱料,近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

  从2010年10月开始,刘某(另案处理)先后租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一厂房作为地下作坊,租用天河区沐陂村琴皇工业区一地下室厂房作为仓库,雇请周某帮、刘某幸及刘某柏等七八名老乡为工人,在这两处厂房生产假冒名牌注册商标的浓缩鸡汁、辣鲜露及酱油等调味品。

  2011年3月15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河分局会同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执法,对这两处厂房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大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家乐”浓缩鸡汁、辣鲜露、“美极”鲜味汁、“阳江”姜豉、“龟甲万”酱油等调味品,当场抓获周某帮等3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缴获大量工业盐等造假原材料以及多种假冒注册商标标识。

  经有关部门查实,该地下作坊无任何生产经营证照,卫生环境极其恶劣。经送检鉴定,仅其中的“家乐”浓缩鸡汁、“家乐”鲜辣露、“美极”鲜味汁、“龟万甲”酱油等侵权商品货值已近50万元人民币。另有“福泉”、“福全”酱油、“阳江”姜豉、“月桂冠”料酒及烧肉汁等查获的侵权假冒酱料尚在估价鉴定当中。

  据嫌疑人供述,周某帮负责制作调味品,刘某幸负责销售假冒产品和收取货款,刘某柏负责灌装和粘贴假冒注册商标的标签以及装箱打包等工作。老板刘某提供一张写有配方的纸条贴在作坊大锅边的墙上,周某帮按照配方上的原料种类及数量将配料放进一口大锅中熬制,待冷却后交由其他人灌瓶贴牌装箱。制作调味品的材料为工业盐、色素及安蜜糖等配料,均由老板刘某负责购进。生产的酱油则是用老板购进的一种浓缩液与自来水搅拌在一起,煮沸后放凉即可灌瓶包装。该工厂一般每天制作一锅调味汁,而一锅调味品可以包装成55箱调味品成品,每箱有10多支。

  天河区检察院4月20日依法批准逮捕周某帮、刘某幸及刘某柏。天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对于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查证属实,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打击,决不姑息纵容。

(编辑:SN00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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