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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郑州台记者马松林)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河南省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意见》,启动更为严厉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对事故责任一概以“免职”论处。今后,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将立即停产、停工整顿,矿长、分管副矿长要被免职。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0至49人特别重大事故的,省辖市市长、副市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将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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