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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加气站被叫停 数百出租车无处加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0日10:20  新华网

  新华调查:福建莆田为何出现“有气不能加”怪象?

  新华网福州5月10日电(记者刘旸、张逸之、胡振华)本是为出租车司机带来经济实惠的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为何只“运营”了一个半月?是企业违规在先,还是政府监管不力?记者日前在福建省莆田市调查发现,全市仅有的两家天然气加气站自2010年11月中旬停止供气,全市近两百辆经过改装的“油气两用”出租车至今不能加气,退回到只能“烧油”的状态。

  加气站被叫停 居然是因为“非法”

  记者日前在福建莆田市第一家加气站--荔园加气站看到,6台加气机全部闲置,12杆加气枪全部被封条封住。据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蒋荔山介绍,莆田市改装过的“油气两用”出租车共有186部。用天然气跑出租大概只是烧汽油费用的一半。“用气大概是3毛一公里,用油大概是6毛多吧。”

  作为清洁能源,LNG(液化天然气)在福建正得到大力的推进。为什么运行仅一个月的加气站被紧急叫停呢?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陈金榜告诉记者,2010年11月16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公司正将油燃料汽车非法改装为燃气汽车,在对此事展开调查的过程中顺藤摸瓜地查出液化气燃料的来源--荔园加气站。

  陈金榜说,“该气站并未取得《气瓶充装站许可》,属于非法气瓶充装活动,技监局当日就对荔园加气站进行了查封,并对其所属公司福建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陈金榜介绍,加气站里面的压力容器、充装机器等都属于特种设备。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而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姜升科则表示,公司确实尚未取得运营许可,但是加气站也从来没有“正式投入运营”。

  姜升科介绍说,荔园加气站是2010年3月份开建,当年10月建成并开始“调试”。对出租车供气是对加气站设备进行“联合调试”工作的一部分。公司的另一个加气站--涵西加气站没有对出租车供过气。

  “加气站调试必须要供气,因为终端是加气枪,有约两百公斤的压力,如果直接释放到空气中,会对人和周围的环境形成威胁,同时也要测试加气量准不准,所以要通过给出租车加气来调试。”

  公司预计调试时间会持续两到三个月,不料一个月之后就被叫停了。质监部门认为,加气站为出租车加气收钱,已经是在营业了,而不是公司所称的“调试阶段”。

  对加气站叫停的还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该局燃气管理处主任陈宗泉介绍,加气站要取得经营许可,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许可、施工许可,并经过验收,而目前这两座加气站只有规划许可,大部分手续都没有办理。

  姜升科对记者说,所有的许可都因为土地手续没办好而搁置。加气站开建之前,公司就已着手申请用地许可,但是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就计划边运营边补办各项手续。

  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陈建勋介绍,加气站所占用的土地是农用地,要获得加气站建设的批准,必须先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需要较长时间。而加气站项目同时是该市LNG的重点项目,燃气公司就开始了“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

  企业补手续 政府再放行

  面对“有气不能加”的尴尬情形,莆田市市长梁建勇在7日上午召开的涉及国土、规划、质监、交通,住建等多部门的协调会上表示,政府会继续支持和鼓励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项目,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高效协调,特事特办,敦促和协助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尽快补全相关手续,实现加气站的正常运营。

  陈宗泉在会后向记者透露,燃气公司没有积极申请办理手续,在未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始了给出租车加气行为,这中间存在过错,政府会按照规定予以相对低限度的处罚。

  陈金榜表示,加气站内的压力容器设备具有相当的危险性,政府必须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予以审批。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试图先将加气站经营起来,再来要求政府给予合法地位是行不通的。

  陈建勋说,国土部门一方面要对燃气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还要协助公司尽快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变更手续,以利于公司办理其他相关运营许可。

  姜升科承认公司确实在土地性质变更手续还没有做完的情况下就开始建设加气站,以至于土地手续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工程验收、危险品经营许可和充装许可等手续上没有办齐全。公司接下来将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备齐,审批通过后,尽快让加气站运营起来。

  莆田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加气站审批时间较长,客观上讲和加气站运营所涉及的部门很多有关,和政府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及时跟踪监管到位也有关。而加气站的“未批先建”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政府既然决定要扶持清洁能源项目,接下来就必须与企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

  政府和企业如何跳好“双人舞”?

  由于燃气公司“未批先建”而导致的停气风波,给出租车车主造成了损失,给志在推广天然气应用的政府和企业都上了鲜活的一课。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汤黎虹认为,燃气公司在加气站所占用的耕地性质尚未变更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企图边经营边办理各项手续,这种“硬上弓式倒逼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企业为了避免自身的“经济损失”,在国家大力扶持的“清洁能源产业”的金字招牌掩护下,企图避开法律程序是不可行的。

  CNG加气站的经营许可涉及的部门多。专家指出,各部门一方面要严格监管,对于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也应依法行事,不能“放水”,任何部门单方面允许“先动工再补办手续”在程序上都是违法和无效的。

  清洁能源是未来产业经济的宠儿,顺应构建低碳环保型社会的趋势。汤黎虹说,政府和企业要在市场经济的舞池中跳好“双人舞”。清洁能源在城市的利用和布局,政府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和考量,并在调动社会力量的活动中起到主导作用。

  莆田市人民政府已于近期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CNG加气站20座以上,LNG汽车保有量达3000部,城区以及市郊交通干线上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完成“油改气”工作。

  意见表明,CNG加气站要取得相关部门许可,资质认定以及气体充装许可证。新建CNG加气站原则上独立建站,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实行油气合建,并鼓励现有及拟建的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的基础上,增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

  专家指出,除规划和监管外,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在督促、引导以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方面表现得更为积极和高效,使有志于从事清洁能源产业的企业消除后顾之忧,更加顺畅、高效地参与到产业发展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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