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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集体土地明年底前未确权将暂停征收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4日01:2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昨天,国土资源部等下发通知,到2012年底,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的,土地征收审批将暂停。

  据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根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国土部、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通知要求,今后各地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 北京情况

  3乡镇已试点

  据了解,北京目前正在进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已在朝阳区黑庄户乡、通州区于家务乡和平谷区罗营镇进行了试点。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将来产权明晰后,农村的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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