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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5月17日电 (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宝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今天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批捕。
据检察机关审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结伙在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雇佣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上海部分超市卖场销售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