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海口5月19日消息(记者许云 通讯员周平虎)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公安交警迅速组织贯彻实施,广泛开展宣传,有力震慑了“酒驾”违法行为,“醉驾入刑”家喻户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深入人心。但仍有极个别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日前,白沙、琼海交警先后查获“醉驾”,并分别对犯罪嫌疑人羊某某、梁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5月4日,白沙交警接到报警称在白沙县境内什邦线73公里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轻微交通事故,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事故系羊某某(男,37岁)驾驶车牌号为海南01-404--农用拖拉机偏左行驶与一车牌号为琼D413--货车相撞。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羊某身上有酒气,于是当场对羊某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为212mg/100ml,属醉酒驾驶。为固定证据,民警立即将羊某某带到县医院抽取血液并送到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酒精含量检验,经检验结果为227mg/100ml。5月5日,羊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白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立为刑事案件侦查。5月11日白沙县公安局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移送白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16日21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梁某驾驶车牌号为琼C1QG--小轿车途径琼海市加积镇爱华路海燕宾馆对面路段时,与梁某某驾驶的琼CXP7--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琼海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派出所的协助下,开展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在勘查、取证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梁某全身散发酒气涉嫌醉酒驾驶,遂对梁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验,梁某血清标本中所含乙醇浓度为105.4mg/dl,其行为属醉酒驾驶。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被琼海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立案侦查。这是琼海市查获的第一例“醉酒驾驶案”
据介绍,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公安交警迅速组织贯彻实施,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海南原处罚规定、政府规章与新内容不一致的,提出修订意见,提请海南省人大、政府进行调整;结合海南实际,研究拟定相关处罚标准、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组织培训,提高交通民警执法办理刑事案件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酒驾入刑”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新的规定内容,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积极协调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商定解决海南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