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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街醉驾案车主被判无期已递交上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0日16:18  齐鲁网
英菲尼迪轿车撞了菲亚特轿车后,又撞上639路公交车。 英菲尼迪轿车撞了菲亚特轿车后,又撞上639路公交车。

5月20日,宣判后法警准备将陈家带出法庭。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5月20日,宣判后法警准备将陈家带出法庭。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本报讯 (记者 洪雪)事隔开庭仅2天,备受关注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家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赔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元。

  判决后,陈家的律师认为“判刑过重”,并代表陈家递交了上诉状。而受害人王辉的律师则称,判决很公正,“我们很满意”。

  休庭期间 陈家妻子双手合拢

  上午9时30分,陈家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在走向被告席时,陈家一直望向旁听席。坐在旁听席上的陈家的妻子则捂着嘴,将头埋在椅背下。

  法庭先就本案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质证。原告方对被告方积极赔偿的事实当庭给予了确认。

  随后,法庭宣布休庭。记者发现,在等待判决期间,陈家的妻子坐在旁听席上,双手合拢,闭着眼。

  宣判之后陈家即被带出法庭

  经过约10分钟的休庭,陈家再次被带上法庭,法官开始念判决书。

  法院认为,陈家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院不持异议。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听到判决结果,陈家没有任何表示即被带出法庭,而陈家的妻子则将头深深地埋在椅背下,用手捂着嘴不回答记者的提问。

  受害方不担心拿不到赔偿余款

  陈家的辩护律师陆骏峰说,昨天晚上,被害方和被告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确定被害人赔偿数额共计366万元,其中130万元已经支付,另有66万元已支付医疗费,剩余170万元待房款到位后立即支付。

  受害人王辉的律师表示,并不担心170万元余款拿不到,“因为法院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证赔偿款给付,我们相信法律”。

  另外他还表示,一旦拿到全部366万元的赔偿款后,他们将会向二审法院递交谅解书,要求法院对陈家予以轻判。

  案情回放

  酒后驾驶英菲尼迪出车祸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639路公交车左前侧。

  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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