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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三公支出将在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17:1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韩洁)2011年无疑是我国财政预算公开大踏步向前迈进的一年。财政部21日宣布,截至5月20日,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88个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去年全年75个中央部门公开部门预算相比,今年公开部门数量明显增加,公开时间进一步提前,公开内容更加细化。

  这位负责人强调,与以往预算只公开到“类”级或“款”级相比,今年有些中央部门将财政支出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还有些中央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职能和机构等情况。

  今年“两会”以来,中央密集部署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彰显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坚定决心。

  本月初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要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还要公开部门决算。

  值得关注的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也将在今年获重大推进。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后,要公开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已汇总中央各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将按程序于2011年6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审议批准后,财政部负责公开中央本级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央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按照全国人大要求,一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从年初政府提出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到近期明确公开“三公”经费的时间表,表明中央治理“三公消费”的决心越来越坚定,有力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呼声。

  财政预算公开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我国财政信息公开步伐不断加快。

  2008年,财政部首度开始向全社会公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

  2009年,财政部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中央财政预算表格首次向社会公开。

  在此基础上,2010年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进一步增加到12张,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细化到“款”级科目。

  此外,2010年,75个中央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明确表示,2011年将在进一步细化中央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今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将公开到“项”级科目。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预算报告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编制的,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政府向全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并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无疑会提高预算的执行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度,能更好让百姓监督政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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