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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更广视角“大扶贫”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3日09:52  瞭望

  《瞭望》文章:着眼更广视角“大扶贫”

  贫困的流动性和动态性,要求一种更加宽领域、大视角的“大扶贫”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辉

  4月26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十年扶贫纲要”)进行了审议。这意味着“新十年扶贫纲要”即将出炉。

  在此背景下,《瞭望》新闻周刊日前约访了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就新时期中国扶贫减贫工作的新特点、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采访。他认为,新十年扶贫开发由于直接面向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新纲要的内涵更丰富,意义更深远。

  郑文凯指出,“新十年扶贫开发要着力巩固温饱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这样的目标任务,不仅对扶贫,对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表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大背景下,中央更加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把扶贫开发作为关注民生问题的重点和重要组成部分。”郑文凯说。不过,他同时也指出,“新十年扶贫纲要”在实施过程中还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

  减贫任务仍很艰巨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的32年里,中国扶贫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1986年6月,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此后,中国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1978年,中国农村仍有2.5亿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极端贫困人口,2010年,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扶贫标准,全国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各项目标已基本实现”,郑文凯说,“但是,由于中国人口太多,从全国发展水平和不同区域比较来看,不同地区在人口、资源配置、环境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减贫任务确实仍很艰巨。”

  第一,贫困人口规模仍然较大。尽管按照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农村贫困发生率已下降到3%以下,但这个绝对数量仍然不小。如果按照世界银行标准,数量会更多。

  第二,致贫返贫因素增加,贫困呈动态性。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旱涝、地震以及极端气候天气等灾害增多,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市场的影响加大,减贫工作面对各种新的考验。同时,在中国的贫困人口中,既有一直处于贫困线以下的长期贫困人口,也有因自然灾害、市场、家庭、个人等因素而徘徊在贫困线附近的短期贫困人口,其中,后者占比接近三分之二。对于后者来说,即使经过努力越过了贫困线,要保证其稳定脱贫还要付出巨大努力。

  第三,相对贫困日益突出。郑文凯表示,相对贫困即比较情形下的贫困,这种贫困的感觉更强烈。当前,一些地方和城市发展较快,部分群体收入较高,但另一些地方和群体发展则相对滞后。“这种贫困问题更值得关注。因为有强烈的对比,解决不好会产生诸多问题。”郑文凯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尤其是处在目前这样的发展阶段,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解决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第四,在新的发展阶段,贫困的流动性问题需引起关注。我国现在农民工的数量已接近2.5亿,其中超过1.5亿人是到外地务工。由于务工农民自身及客观的就业条件和城市群体仍有差距,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收入低、稳定性差的问题,因此更容易受到市场变化等变故的影响。必须针对这一群体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第五,人民群众对新阶段扶贫的新期盼。长期以来,中国的扶贫减贫工作,主要是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致力于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生存问题。当前,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仅看收入已不足以全面反映人们生产生活的状态,因此,要全面分析扶贫减贫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把握不同群体在公共政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基础设施等资源享有上的差异,推进有针对性措施的提出和落实。

  确定合适的新扶贫标准

  基于此,郑文凯认为,“接下来的十年,中国扶贫的任务更艰巨、难度更大。”

  做好扶贫工作最关键的是瞄准贫困人口。一方面,如何确定合适的贫困标准,即新时期的贫困定义问题;另一方面,也需确立新的瞄准机制。其中,贫困标准是更前置的问题,有了标准才能去找人。

  郑文凯告诉本刊记者,2007年以前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绝对贫困标准,把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扶贫对象,1986年的绝对贫困人口为1.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4.8%,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人口减少到147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6%。

  第二个是低收入标准。这个标准提出于2000年,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绝对贫困和低收入标准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当时为6213万人。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标准调整为1067元,人口减少到2841万人。2008年,两个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2009年,提至1196元,2010年提至1274元。

  “在新扶贫标准的确定上,农村低保和扶贫这两项制度的衔接应该是一个重要参照系。”郑文凯称。

  当前,扶贫标准的国别比较是世界银行提出的,采用国际购买力平价指标来衡量,该指标大体上每三年测算一次,现在世行以人均日消费支出1.25美元作为衡量的基准贫困线。这一标准主要被用于比较不同国家的贫困程度,并不是各国都在执行此标准。

  “新时期扶贫,本质上是一种更宽领域、更广视角的‘大扶贫’。”郑文凯说,所谓大扶贫,不只是指扶贫主体要多元化,还要关注扶贫对象收入以外的方方面面的状况,包括其享有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多方面服务的状况,使新阶段扶贫开发有效地促进扶贫对象的全面发展。在涉及面如此之广的“大扶贫”面前,郑文凯坦承,“这需要借助国务院扶贫开发小组30余个成员单位的力量,更需要广泛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瞭望》文章:“扶贫立法”三大难题

  本刊记者日前获悉,我国下一步有可能加快推进扶贫立法,这对强化中国扶贫开发的力量,将大有裨益。但是,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有关扶贫的法律也遇到三个难题:

  有关专家指出,首先,最现实的问题是,从立法范畴来看,扶贫的对象是谁?一直以来,扶贫开发的对象主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在新的时期,外出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否应纳入扶贫范围?

  即便按现有扶贫范围不变,扶贫对象的瞄准也存在一定困难。1986年和1994年,国家分两次确定了国家级贫困县592个,进入新世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改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基层工作人员表示,扶贫工作钱少事多,因此在基层落实时,容易出现扶贫“粗放化”现象,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强调“进村入户”,但每村扶贫资金依然有限,并不足以解决纷繁的扶贫问题,从而导致力量分散,弱化了扶贫资金的效力。他认为,扶贫部门有限的资金应“好钢用在刀刃上”。

  尤需指出的是,当前全国仍有大约三分之一贫困人口分布在非重点贫困县(区、市、自治旗)。这意味着,如果扶贫开发政策只面对592个“重点县”,将有大量贫困人口享受不到扶贫开发的“特惠”,如何使扶贫更“精准”有待商榷。

  其次,法律实施的主体是谁?国务院扶贫办作为协调机构,主要工作是协调、调研,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但一般而言,协调机构并不能作为执法主体。因此,是否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部门?

  而且,新阶段的扶贫开发不仅是对贫困人口进行补助,更是为其提供发展权利、发展机会、发展条件、发展期待,目前没有哪个部门专门研究、操办此事。从目前中央部委职能看,社会保障部主要面向城市,民政部的主要精力则放在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上,国家发改委关注的则是更宏观层面的问题,对贫困人口的职能覆盖有空白。

  更进一步,由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相对贫困问题将是绝对状态。因此,职能调整或成立专门机构的必要性越来越明显。

  再次,国家扶贫标准如何确定。一般来说,扶贫标准不能太低,否则,一些贫困人口就难被覆盖;但也不能太高,高扶贫标准,不仅将需要大量的国家财政投入,也容易使一些群体产生对扶贫的依赖心理。

  目前,国际上有关扶贫标准的确定,主要有四种方法,并无绝对尺度。一为营养法,以每人每天所需摄入的热量支出为基准参照得出;二为平均水平收入比例法。关于此,各国采用标准亦不尽相同;三为人口比例法,即规定一国人口的一定比例为贫困线下人口。第四种即当前世界银行采用的标准,以人均日消费支出1.25美元作为基准贫困线。

  受访专家指出,以人均日消费支出来确定扶贫线,比以年人均收入为基准更难衡量,但是,它也是目前各国能想到的比较好的办法。

  针对有关中国扶贫标准和国际趋同的说法,这位专家指出,一方面,中国可以参考国际上的扶贫标准;另一方面,更应立足中国国情,在新时期随人民的要求而不断动态调整,在主要解决贫困问题的同时,还可以逐渐考虑到贫困人口的幸福感和价值感,以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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