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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年满80周岁高龄老人享受货币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10:44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萍乡讯(记者刘启红)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自今年起,萍乡市建立城乡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凡持有萍乡市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的无收入高龄老人,都将按时获得一定的货币补贴。

  高龄老人从80周岁起,分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三个补贴年龄段。补贴标准为每月30元到300元不等。由适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据悉,补贴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进入、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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