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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文博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5日02:15  新京报
故宫建福宫开会所 故宫建福宫开会所

南京美龄宫办婚宴 南京美龄宫办婚宴

避暑山庄建“会馆” 避暑山庄建“会馆”

  据新华社电 近期,包括故宫在内的一些文博单位建“会所”经营的消息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昨日,在国家文物局召开的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说,国家文物局对于文保单位进行经营性服务的态度是一贯的。

  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文保单位将其管辖的博物馆、保管所等辟为观众游览场所;另一方面,这些收入一律视作事业性收入,禁止将经营收益作为利润分配,必须用于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核定为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各级文保单位须经相应的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博物馆管理办法》第4条表示,国家鼓励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0条明确限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24条规定,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保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董保华表示,违反规定的行为在文保单位不是不存在,问题一旦出现就要纠正,“应会同国家审计部门,审计辟为参观游览单位的博物馆等文保单位的收入,是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

  相关案例

  故宫建福宫开会所

  5月11日,故宫建福宫被曝“要建富豪专属会所,全球限量发行500籍会席”。随后,建福宫《入会协议书》曝光。5月16日,故宫回应称,是下属单位成立的合资公司———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见审批,擅作主张”,故宫已叫停这种不当行为,进行全面整改。

  南京美龄宫办婚宴

  据媒体报道,网友曝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京美龄宫办婚宴”。记者调查,美龄宫二楼原本会客室的位置已变身成为一间开阔的宴会厅,以“蒋、宋喜爱的特色菜肴”为招牌。餐厅经理称,近期可能维修以后不再做婚宴了,“如果你要订餐,留下电话等我通知。”目前餐厅已被叫停。

  避暑山庄建“会馆”

  媒体报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德避暑山庄内,一家私人会所即将开业,名为“皇家会馆”的宾馆会籍费需10万元,首批100位会员只要预存20万元即可免去会籍费。承德市文物局随后发出声明,合作企业未征得承德市文物局同意,单方发布相关广告,属于片面宣传。本报记者 林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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