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廉江讯 记者袁增伟报道:5月18日,羊城晚报报道《“我的父亲当了替罪羊”》有了最新进展,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撤销廉江市人民法院(2010)廉法刑初字第四号刑事判决,并发回廉江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5月25日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廉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向当事人廉江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宣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1湛中法刑三终字第75号),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何耘韬犯玩忽职守罪、原审被告罗烜光犯滥用职权罪的部分事实不清。案件经湛江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撤销廉江市人民法院(2010)廉法刑初字第四号刑事判决,并发回廉江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法官宣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时,何耘韬的律师周毅以及其亲属约二十多人到庭旁听。裁定书宣读后,何耘韬被带离法庭,然后送回看守所。接着,何耘韬的妻子冯丽办理取保候审申请有关手续后,上午11时30分许,何耘韬出现在廉江市看守所门口,19岁的何倩(化名)冲了过去,双手紧紧搂住了爸爸。何耘韬嘴里不停向女儿说:“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生活。”
5月18日,羊城晚报对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因执行上级命令而获刑一案进行了报道,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