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副市长洪峰代表市政府向会议汇报了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办理暨本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中,洪峰称,市政府已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本市将在三年内新增约7.5万个幼儿园学位,教育部门办园生均年补助标准,将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1200元。此外,要坚决查处幼儿园乱收费。
现状:局部地区入园难、入公办园难
举措:每年将增2万余学位
政府举措:洪峰在汇报时表示,本市今年将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经费预算达5个亿,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学前教育经费预算的总投入。市政府已制定《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将于近期下发。
洪峰坦言,本市目前的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同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问题更突出。
基于上述突出矛盾,行动计划做出安排,三年内规划建设和改造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5%以上。
与此同时,本市2011年至2013年之间,将分别增加学位26901个、23879个、23280个,共增加学位近7.5万个,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学位供给实现全覆盖,入园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
人大审议意见:听取报告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今后三年,市政府应在每年年初向市人大代表通报“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缓解入园难问题,应满足本市户籍儿童入园的基本需求,且根据学前教育非义务教育的性质,探索非本市户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制度。
现状:部分幼儿园收费不规范
举措:出收费办法查乱收费
政府举措:针对幼儿园运行成本问题,洪峰表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收费不规范。
针对这种矛盾,本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3.6亿元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其中,将提高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1200元。
此外,本市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
人大审议意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市政府应尽快测算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修订收费标准。在办园成本中,政府应承担教职工工资费用及必要的公用经费,由家庭负担其余的合理费用。同时核算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成本测算予以削减,调整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水平;坚决查处乱收费情况。
现状:城乡接合部无证幼儿园难治理
举措:黑园整改后可“转正”
政府举措:洪峰指出,城乡接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起来难度很大。
对此,行动计划明确,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针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将出台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区县对这些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
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标准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也要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人大审议意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在依法取缔每一所不符合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无证园前,都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幼儿安置方法。
■其他学前教育亮点
亮点1
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政府不再批规划
今后,本市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保障。而对于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与此同时,对于住宅小区配建的幼儿园,本市明确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要有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小区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
根据计划安排,三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共计38亿元,用于370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设施设备,接收14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扶持举办小规模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扩班等。此外,安排7亿资金,对250所左右的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集体办园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条件达标改造。
亮点2
辖区适龄儿童未入园区县政府负主责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区县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负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等,确保辖区内3至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此外,学前教育工作将被纳入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对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县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则负责统筹制定全市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本市还将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
■其他人大审议内容
本市今年发行5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本报讯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作了《北京市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根据报告,本市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计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
杨晓超在报告中称,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1年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4亿元,其中3年和5年期限分别为27亿元。债券由财政部直接向金融机构发行,不对个人。
在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上,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
>>具体资金安排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亿元,用于门头沟棚户区及政策房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投资配套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亿元,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清河再生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密云县医院建设项目等。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65亿元,用于高清交互基础设施示范工程、北京怀柔医院建设及北京市军供站建设工程等。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9亿元,用于万寿路南延征地拆迁、阜石路道路工程、111国道改建工程、宋家庄交通枢纽及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对外联络通道等工程。
资源能源保障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45亿元,用于门头沟冯村石门营集中供热工程及北京首钢生物能源项目。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