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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事件称没有审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7日13:24  法制晚报
5月23日,“真维斯楼”四个字旁挂有介绍真维斯的铭牌。 5月23日,“真维斯楼”四个字旁挂有介绍真维斯的铭牌。

  本报讯 (记者 王南)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天首次回应称,对于大学教育建筑物冠名一事,教育部确实已经没有审批权,但建议学校为捐赠方冠名时,应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续梅表示,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曾有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企业或个人冠名,特殊情况要上级批准。

  到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教育部的这项审批权,目前对于高校建筑物的命名,教育部确实没有审批权。

  续梅表示,依据《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享受一些捐赠工程、项目的命名权利。

  对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资助学,续梅表示,教育部对此表达感谢,同时也希望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协商好如何冠名,并建议学校在处理此事时最好能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达到理想结果。

  ●事件回放

  5月23日,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牌“真维斯楼”。此事在清华学子中和社会上引起轰动,很多人到“真维斯楼”前拍照留念。网友将图片通过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数是质疑声。

  5月26日上午,清华大学的学生发现,“真维斯楼”的铭牌已被摘下。

  ●相关新闻

  回应南科大教改称要依法办学

  本报讯(记者王南)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颇受关注的南方科技大学在教改方面的探索,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天再次回应。

  续梅表示,教育部支持南科大的教改探索,但任何学校的改革,都必须要依法办学,遵守国家的教育制度。

  上午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日前关于南科大教改班学生必须要参加高考的情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并未直接回应此事,并表示今天要用4句话来回应南科大教改事宜。

  续梅首先表示,凡是符合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改革,教育部都会大力支持。“我们希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续梅接着说,教育部已经在去年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同意了南方科技大学的筹建,既然筹建同意,教育部也支持南科大在教改方面的探索。

  但是,续梅随后强调,任何学校的改革,首先要依法办学,遵守国家的教育制度。

  博物馆 拟成中小学实践基地

  本报讯(记者王南)教育部拟与文化部协商,推动博物馆、文艺团体、乐团、剧院等向中小学开放,成为中小学生文化艺术教育实践基地。

  另外,今年年底前,教育部将对与水利部、公安部等有关部委整合资源协作建立的首批国家级社会实践基地进行授牌。

  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今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联合有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等有关情况。

  据了解,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考评结果将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范畴。

  学校要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做好活动小结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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