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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清华真维斯楼事件 建议征求师生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7日15:49  新华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刘奕湛) 针对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7日作出回应,建议学校充分利用民主渠道,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续梅表示,关于学校校舍和教室冠名问题,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曾有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以企业或者个人名字冠名,特殊情况要报经上级部门批准。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权,其中也包括对于学校校舍和教室命名的审批权。目前,教育部门不再具有审批权。

  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捐资助学,续梅说,教育部对此非常感谢,希望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协商好如何冠名,从而找到一种既能够表达对捐赠方的感谢,同时又能体现学校特点和定位的好办法。

  据悉,清华百年校庆期间,真维斯服饰(中国)有限公司提出希望捐助学校的教育事业。经双方协商,决定将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命名为“真维斯楼”,所捐款项用于教学楼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续梅在就南方科技大学筹建等相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凡是符合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改革,不管是高校还是中小学,教育部都会大力支持。

  续梅说,教育部已经在去年经过专家评审,在评审基础上,同意南方科技大学进行筹建。同意筹建,就代表教育部支持南方科技大学将来在筹建的基础上能够开展一些教改方面的探索。同时也希望广东省、深圳市能够给予学校大力支持。

  续梅表示,任何高等教育的改革探索,教育部都会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记者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教师之歌”征集活动自去年教师节期间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组委会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了对3000多件作品的初评工作,正在组织全国知名词曲家对初选出来的作品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将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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