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韩群凤被认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本报记者 李珏

  韩群凤,女,197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曾是某银行大堂经理。为照顾因早产而脑瘫的双胞胎儿子,她不得不辞职在家,耗尽家财为儿治病。13年过去了,两个儿子病情依旧,甚至大小便仍不能自理。

  2010年11月20日晚,她溺毙了双子后服毒欲自尽,但被医生救活。随后,她以“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

  昨天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韩群凤溺死双胞胎脑瘫儿子案”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被告人韩群凤表示清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意见,当庭表示认罪。这次,法院对此案作最大程度的司法公开——从上午9时30分开始,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络直播庭审,法院的官方微博也现场播报庭审情况。

  浙江大学法学院阮方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韩群凤身背两条人命,但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她不会被判死刑。

  韩群凤在看守所经过了150多个日夜之后,昨天该案开庭审理。

  根据法院微博直播,本案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缨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薛枫艳、人民陪审员钟柏茂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据了解,审判员薛枫艳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她有着7年刑事审判的经验。人民陪审员钟柏茂担任法院陪审员已有两年时间,他的社会职务是东莞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对特殊儿童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据旁听了本次庭审全过程的广东同行描述,出现在大众眼里的韩群凤,神情憔悴,近乎呆滞。整个庭审过程中,韩群凤一直低着头,声音低沉,语速很慢,几乎是一字一顿。而当公诉人员出示密密麻麻、上千人集体签名向法院的求情信时,韩群凤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感情,潸然泪下。

  在庭审过程中,韩群凤说,事发当晚,她睡不着,“当时头脑都不太清醒一直不知道怎么办。我给儿子吃了安眠药,剩下七八颗都是我吃的。”在儿子吃了安眠药之后,她在浴缸里放了一些水,但她称,“当时我喝了酒,不太清醒。把孩子抱到浴缸后,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韩群凤回忆说,案发前两天,她一直头脑晕晕的,想自杀,她所服食的农药是农药店买的,但“想到孩子不知道以后怎么办,想到孩子的将来,我就很痛苦。担心两个孩子的前途——他们越来越重,却连走路都不会,而我的年纪却越来越大……”

  “我对我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对不起小孩,对不起家里人。今天有什么处罚,都是我应该受的。”说到此处,韩群凤停顿了一下,“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如果还可以倒回去的话,我绝对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我会让社会上的人帮助我,我不会自己做那么不对的事。”

  最后,她用“对不起,我只能说我真的很对不起”来结束自己的最后陈述。

  1998年6月5日,25岁的韩群凤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黄浩佳、黄汝佳。但孩子却没有给她的家庭带来欢乐——这对双胞胎儿子均为脑性瘫痪,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

  但韩群凤没有放弃对两个儿子的治疗,四处求医。据她在庭审中介绍,她在东莞市石碣镇租下出租屋,并请专人专职照顾两名儿子的日常生活,以方便当地的按摩师每天进行物理治疗,“孩子2岁起在石碣治疗。本来他们根本不会坐,但按摩了一段时间之后,兄弟俩还会走一小段。”

  因为找不到护工,2010年11月,韩群凤索性辞去了工作,把儿子接回家中自己照顾。

  这么久以来,韩群凤想通过自己的努力照顾两个孩子,所以一直没有申请社会救济;也因为不想让孩子背着“残疾”的身份,一直没有去申请“残疾证”;她甚至为了照顾孩子,拒绝了家人“再生一个”的建议,专心照顾着两个孩子。

  但十年的治疗过去了,两个孩子的病情仍没有好转。她产生了杀死儿子后自杀的念头,于是就发生了悲剧。

  据了解,经心理测试,韩群凤被确认案发前患有抑郁症。

  公诉机关也认为,本案被告人故意杀人,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32条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公诉人也动情地说:“我们不能忘记一位母亲13年来对两个脑瘫儿的辛苦照顾,韩群凤并不想独善其身,她想的是解脱丈夫和家人。她心理上受到的煎熬远大于她将所受的处罚。严格执行法律的目的不是再一次破坏和谐的社会关系,而是通过法律进行调整。建议根据韩群凤的社会危害程度、刑事责任能力、认罪态度,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听完记者叙述的案情,浙大法学院阮方民教授表示,韩群凤身背两条人命,是明确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依照我国《刑法》,该罪最高刑是死刑,“但依现在情况看,韩群凤不会被判死刑”。

  阮教授进一步说明道:“不判死刑,不是因为多少个人的求情信,这不构成法定意义上可以从轻处理的必然条件。但现在,公诉机关已经有了‘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判断,这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减轻处罚的有效依据,那韩群凤就不会被判死刑了。”

  “这是一次人性化的庭审。”广东媒体同行也告诉记者,“根据惯例,凡重型刑事犯罪,受审之时都是戴着手铐,故意杀人者还需戴着脚镣。但昨天,‘请法警解开被告人的手铐’是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说的第一句话。”同时,在审判庭第一排,两个医护人员也带着药箱、氧气袋严阵以待,“防止被告人及其家属因情绪过激,发生昏厥。”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