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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社会管理新规 将加强公共安全服务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8日03:26  北京日报

  七、着力提高信息网络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服务管理体系,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传统媒体管理的同时,加强和完善互联网等新媒体服务管理。

  (二十六)促进互联网新媒体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推动互联网新媒体发展和“三网融合”。积极为中央媒体网站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市属媒体网站建设,在新闻发布、信息采集、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扶持;推动千龙网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加强首都之窗等政府网站建设,鼓励街道、社区开辟服务型网站,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发挥地区商业网站积极作用,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二十七)完善网上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网民心理和需求研究,利用博客、微博、论坛等开办功能实用、服务便捷的专业频道,丰富网上文化内容,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公益性上网向社区和农村延伸,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资助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网络文化单位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工作者上网服务工程,充分运用网络开展社区工作。

  (二十八)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网上舆论引导,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以建立全市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为契机,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运用新媒体与公众沟通的能力,准确掌握网上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有效掌握主动权,努力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二十九)依法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管理。健全党委政府加强领导、专业部门担当主力、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互联网管理体制。坚持依法管网,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责任制。研究制订试行办法,逐步推进网站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流动。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电信运营企业和用户法律责任,促进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引导网民诚信守法。加强举报热线、网站自律专员等机制建设,构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长效机制。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治理网络虚假、色情、诈骗等不良信息,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

  八、着力加强公共安全服务管理

  围绕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建立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三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完善动态监测和处置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迅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十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预警预测、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改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体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居家安全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努力防止居家安全事故发生。

  (三十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设,发挥街道(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北京”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十三)完善应急防灾管理机制。健全各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机构,形成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以各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主管部门为主导,健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统筹全市资源,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和灾害预警能力。普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预防避险等知识,加强各级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演练,加大城市防灾技术研发力度,提高全社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危机管理能力。

  九、着力创建社会文明环境

  把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努力创建社会文明环境。

  (三十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巩固党和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巩固和发展“北京奥运精神”成果,总结提炼“北京精神”,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推进公共文明引导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公共传媒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正面引导作用。

  (三十五)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十六)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不断完善符合国情和市情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规范建设的指导,推进行业规范、社团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完善,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坚决打击制假贩假、造谣诈骗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诚信的违法行为。

  (三十七)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建立健全社会心态引导机制,加强社会心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疏导,及时发现、积极疏导社会不良心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加强人文关怀,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健全心理服务机制,完善心理援助服务。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高危人群心理干预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

  十、着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形成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十八)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全面了解各类群体利益需求,通过坚持实施政府办实事工程等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员工切身利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完善公益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等矛盾多发领域,依托政府相关部门、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等搭建平等协商平台,建立和完善利益平等协商机制,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平等对话权。

  (三十九)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重要作用,拓宽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市(区、县)长信箱等诉求表达方式,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健全全方位、立体式的群众诉求表达和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推进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和包案督导,积极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推广“连民心恳谈室”、“信访代理制”、“一单式”工作法等经验,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反馈机制,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四十)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作用,构建全面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切实把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政策,创新思路,做好矛盾积案化解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完善街道(乡镇)调解、区(县)仲裁、市协调的“三级互动”机制,健全工会、人力社保、司法行政、信访、法院和企业联合组织“六方联动”机制,有效调解、仲裁劳动争议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广人民调解进派出所、人民调解进立案庭、社会组织参与商事纠纷调解等经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十一)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城市建设、企事业改革改制、公共服务与管理、社会保障、涉农等领域,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在重大事项及相关政策出台前,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科学、系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应对措施,有效化解和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不稳定因素,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因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依法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着力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社会服务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党组织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领和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

  (四十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区党建工作成果,推动社区党组织工作创新,加大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党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党建工作全覆盖,确保社区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规范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并不断向乡镇扩大延伸,逐步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党组织全覆盖。

  (四十三)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及工作职能部门,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在行业协会、社会工作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十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快推进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党建工作站、工会工作站、共青团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五站合一”建设,实现全市商务楼宇“五站合一”全覆盖。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五个好”创建活动,加大“五个好”示范点创建和宣传力度。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推进工程,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产业园区、商业街、综合市场等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商管协会、社区门店联建等模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十五)推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深入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总结宣传树立一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不断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组织健全、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进一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社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各项工作在社会领域的覆盖面。着力加强社会领域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不断加强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十六)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建设总体规划、重大方案、重要决策的研究,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统一部署,日常工作调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参与自觉性,切实增强社会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十七)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出台社会工作者培养评价管理使用激励政策,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志愿者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联合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互动机制,切实提高社会工作水平和志愿服务成效。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社会建设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十八)进一步健全法制保障体系。紧密结合社会服务管理实际,在不断推进政策创新、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法制化进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规章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各项工作依法运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四十九)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适应社会服务管理发展形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建设资金需求。整合存量资金,优化增量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优化资金管理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推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建设。

  (五十)进一步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编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落实今后五年全市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折子工程”,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检查考评机制,每年实施检查考评并形成督查报告,将社会建设考评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研究制定社会建设指标体系,推动社会建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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