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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学不得虚报就业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1日02:0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原春琳)大学不能再为达到高就业率而虚报各种数据。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就业规范管理,各高校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就业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对各项就业统计信息进行认真汇总、仔细核查,不得虚报。

  通知特别强调,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大就业工作违规查处力度,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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