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葛倩发自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日前公布的一份报告披露,中国腐败分子通常利用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八种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上述报告并称这已对中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影响。
分析认为,目前贪官外逃形势仍堪忧,建议银行与纪检监察系统合作,共同减少腐败外逃。
八种渠道转移资产
这份课题报告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的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今年6月13日,央行在对一项全国优秀金融论文评比进行公示时披露了上述报告。
报告披露,中国腐败分子主要通过八种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包括用现金走私来转移,替代性汇款体系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投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转移资产,海外直接收受,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等八种形式。
报告指出,“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金的新趋势。”
清华大学廉政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任建明总结近年办案经验指出,目前贪官外逃形势仍堪忧,其中携带资金外逃是近年来外逃的主要方式。常年研究反腐问题的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近年来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导致贪官仓皇出逃较多,此前来不及转移资产。
根据报告解释,“现金走私来转移”主要是通过腐败分子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同时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比较大。其二,腐败分子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在边境口岸(主要是深圳与香港、珠海与澳门海关)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这种方式虽然比较麻烦而且还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很难追查。
外逃地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
报告显示,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报告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报告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信用卡境外消费成新手段
报告指出,由于目前我国对一些经常项下的个人支付没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或限制,我国腐败分子或其特定关系人常常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
因此,报告建议,人民银行在监测思路上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阶段为监测重点。其中,人民银行所属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要通过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数据进行分析,为国家执法机构提供可疑线索。
报告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合作安排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海关建立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机制,建立与国外情报机构的交流等方式,完成反洗钱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