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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原书记潘潇涉嫌违纪案进入司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7日06:2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秦鸿雁 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昨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潘潇采取强制措施和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这意味着,潘潇一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两个月前,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潇因涉嫌违纪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潘潇被带走的消息4月14日见诸报端,尽管相关部门一直未对外界披露其后进展,但5月31日,广州市越秀区区长杨雁文被广州市委组织部任命为花都区委书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昨日,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潘潇采取强制措施和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这也意味着,潘潇一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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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健被任命为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昨天结束的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决议》,并进行了多项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健为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陈创生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丛翠玲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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