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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网民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被拘留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0日14:40  新华网

  日前,记者从(贵阳)南明公安分局获悉,官某因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据南明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26日至6月17日,官某以“大隐隐于市”为网名,在“贵州都市网贵阳论坛”、“新浪微博”等网站多次发帖,散布“市一医将整体搬迁龙洞堡”、“市一医医疗用地被违法变更为商业用地卖给房开商”等言论,引发大量网民浏览、跟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6月17日,南明公安分局经过大量调查取证,确认官某的行为已经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官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官某认识到,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误导了广大网民和市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表示今后一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记者在网上看到,官某已发表道歉信:“本人在没有向相关部门求证的情况下,就发表了市一医将整体搬迁龙洞堡及政府将市一医医技楼卖给房开商的言论”,“对于被误导的广大网民,本人向你们道歉。对于以前的不实言论,我将收回。”

  这位负责人指出,网络虽然是虚拟社会,网民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但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新华网贵州频道/贵州都市报 沈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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