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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重点查办七类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0日22:3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20日电(记者杨金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日表示,针对近期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突出的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上海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不认真履职、徇私舞弊等七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

  上海检方表示,当前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办案重点包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滥用公司监管职责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或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食品不检验以及错误出证、延误出证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食品安全监管事故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的犯罪。

  此外,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日通报称,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上海检方共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自首34件,同比上升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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