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佳丽、刘政、记者刘兴旺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用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对一般卫生院所在的乡镇村医每人每年增加补助600元,使一般及中心卫生院所有村医每人每年补助达到1800元。
据了解,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市、县(区)村医人数,下达2011年度省级补助经费,并要求各地将省级补助资金的50%在6月底前预拨给乡村医生;12月完成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补助发放的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发放剩余的50%,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012年不得申请省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