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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企业可发行债券融资建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9日01: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周宇)我国保障房建设将拓宽资金来源。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期完成“十二五”时期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昨天,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介绍,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通知中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他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发改委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要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要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债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

  此前,住建部曾多次表示,2011年度建设保障房投资需要1.3万亿到1.4万亿元,其中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记者注意到,受保障房利好消息刺激,房地产板块昨天走势强劲,个股多数飘红。

  >>专家说法 警惕筹募资金转建商品房

  北京东方基石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朝淅认为,新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解决保障房资金的问题。让开发商参与保障房建设是加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手段,但准许利用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些出乎意料。 

  杨朝淅表示,利用债券融资是对保障房建设莫大的支持,企业也愿意通过此方式参与建设,因为本身开发就需要贷款,而贷款成本应高于发行债券成本。 

  杨朝淅还认为,一定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款项真正用于保障房建设,而不是商品房建设。因为开发商还是以开发商品房为主,而且保障房不愁卖,这就给开发商留下了钻空子的空间。他们可以先以建保障房的名义申请融资,然后用一部分钱建设保障房并同步销售,而其余款项用来开发商品房,而且销售保障房的销售款也可能被用来开发商品房。 

  本报记者周宇

  >>北京落点 投融资公司已经获准组建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住保办了解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组建方案》已经通过,近日将对社会公布。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吸引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房,需要有合格的融资主体,但政府不能作为融资主体。为此,北京市将组建符合融资主体身份的公司,吸纳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 

  去年底,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提交了发行首只“公租房基金”的方案。据介绍,这只基金属于私募基金,不对个人开放,但百姓可间接进行投资。经测算,这一基金的预期收益在5%-12%之间。 

  据了解,与首只“公租房基金”类似,北京组建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成立后,可通过发放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吸收社会资金,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本报记者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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