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垄断行业、国企工资增长超上限须备案 今年工资指导线最低涨幅5%
本报讯(记者 陶颖) 今天上午10点,本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最低5%,最高15.5%。并且,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经营者和管理层也不得涨;垄断行业、国企工资增长率超上限须备案。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
企业工资增长率划线
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具体有三条线:一是基准线10.5%,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此线安排工资增长水平。
二是上线,即预警线,为15.5%。2009年、2010年效益增长较快,2011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此线确定工资涨幅。
三是下线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涨薪慢、一线职工工资增长要倾斜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而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并且他们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也不得增长。
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职工,以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工资上涨过快要备案
根据此次工资指导线发布意见,本市属垄断行业的企业、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突破基准线;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
这些企业工资增长拟突破上线的,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包括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0%、2011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将实现显著增长等。
并且,还须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市国资委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于2012年3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而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市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结合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各类企业应当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工会方应当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方积极响应,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名词解释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对企业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