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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称李登辉涉密账案并非陈水扁告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3日09: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日电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于2008年9月间,告发李登辉涉嫌洗钱案,台检方特侦组已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调阅相关资料,目前仍在侦办中,与李登辉被起诉的“国安”密帐案无关。

  台检方人士指出,台北地检署于2003年间侦办“国安”密帐案期间,“因故”只办到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前“出纳组长”刘冠军,将台综院创办人刘泰英等人另外分案,案件停滞7年之久;直到承办检察官薛维平2010年调到特侦组,重启调查,据以起诉李登辉、刘泰英。全案并非陈水扁告发。

  检方透露,台北地检署侦办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案期间,2008年9月5日传唤陈水扁说明,陈水扁讯后提出相关资料,告发李登辉涉嫌透过多名人头洗钱,金额高达5100万美元。由于李登辉为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依“法院组织法”应系属特侦组,台北检方当时将案件移往特侦组。

  特侦组侦办后,在2008年10月15日通令“海巡署”、“移民署”等单位,将疑似人头户的陈国胜、李宗仁、郑光麟、廖松青、李志中管制出境。

  据了解,陈水扁告发李登辉的关键证据,是一份新瑞都案的侦讯笔录。其中包括刘泰英于2003年2月13日在调查局台北市调处所做的笔录。刘供称,李宗仁与陈国胜在中信银及中兴票券的帐户,是他替李登辉管理的帐户,资金出入高达新台币数亿元,资金来源应要问李登辉才知道。

  不过,台北检方在2003年6月间起诉新瑞都案时,没有附上陈国胜、李宗仁等人相关笔录。陈水扁2008年10月间因叶盛茂案到法院出庭时,向法官指称叶盛茂在新瑞都案起诉后,将这些笔录交给他。

  据指出,特侦组已透过台北市调处约谈刘泰英等人说明,并循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调阅相关银行帐户资料,目前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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