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北京二手房交易平台试点发布操作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5日12:33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斯 实习生陶沁) 本市二手房交易平台试点发布操作细则,个人出售房源可通过房管部门递交房产证、身份证明原件等进行核验,核验后即可在网络发布;同时,买售双方可将房款存入政府在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保证资金安全。

  今天上午,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海淀试点举行启动仪式并发布操作细则。该平台在五大网站同步开通,市民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首都之窗、海淀区房管局网站、北京网、千龙网等五个网站查看二手房房源信息。

  根据今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将交易资金存入政府在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没有第三方代理,有效地制止了少数经纪机构吃“差价”和挪用房款等市场违规行为。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这种资金监管服务是免费的,不向交易双方收取费用。账户内所发生的利息,将在资金划转时同时支付给卖方。若交易不成功,资金及利息将同时退到买方提前确定的退款账户中。利息的结算方式由各银行系统按有关规定自动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期间,自行达成交易的存量房交易双方,如选择不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权属风险由存量房交易当事人自行承担。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达成交易的,需通过监管账户划转房屋自有交易资金,不得自行或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代收代付。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周宗楚介绍,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挂出的房源全部经过房管部门“筛查”。如果挂出的房源已经进行了网签或者被查封等,会自动从平台上撤下。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6)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北京 二手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