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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桑兰天价索赔的迷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2日14:06  法制与新闻

  ■ 焦点关注 ■

  (本刊记者)陈虹伟 莫静清/文

  时隔12年,就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受伤致残一事,桑兰开始跨国索赔。

  2010年8月5日,桑兰在微博连发数条微博指称:当年跳马受伤事件实为“事故”,而非“意外”。

  选此维权时机,桑兰在同日微博上透露片语:“12年后我的教练和当年许多当事人已经退休,和原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这些当年的‘证人’就不会被单位再次下达封口令。”

  2011年4月初,由桑兰经纪人黄健牵头的9人律师团组建完毕。4月28日,包括海明在内的桑兰美国代理律师,将桑兰索赔诉状,提交至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随后,法院立案,并签发有关传票。

  第一份诉状起诉对象指向5家机构及3位名人。5家机构为: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

  3位名人则直指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以及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

  起诉书称,刘国生和谢晓虹被中国体操协会指定为桑兰的监护人后,在与中国体育界生意中获得巨额美元好处。

  第一份起诉书指控罪名共包括违反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共谋、侵犯个人隐私等18项罪控。

  据媒体报道,桑兰诉状几经修改。

  索赔金额由最初2亿美元递增至5亿美元,在桑兰律师第二次向法院提出追加诉讼申请时,又分别涨至18亿美元、21亿美元,而后降至20亿美元。截至2011年6月9日,桑兰提交法院的第三份起诉书中,把赔偿金额改为“由法院确定”。

  被告亦由最初的8位增至25位,据2011年5月23日报道,桑兰撤销起诉时代华纳公司老板特德·特纳,被告由此变为24位。诉由亦对应由18项增至21项后,又减至20项。

  据美国当地时间2011年5月13日消息,第二次追加诉讼申请时新增17名被告中,关键人物有两位:桑兰监护人刘国生的儿子薛伟森,以及部分被告辩护律师莫虎。

  索赔疑云中,薛伟森被曝涉嫌性侵犯桑兰,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反指桑兰忘恩负义,桑兰被指索赔额“天价”,甚至桑兰“家政门”风波也为好事者重提,使得事件一度更为扑朔迷离。

  另据新华社纽约5月下旬电,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薛伟森的辩护律师莫虎因为海明的“恶意起诉”,亦已写好动议,请求法庭对海明给予吊销律师执照处罚。

  由于诸多重要项目已过时效追溯期,且实证相对缺失(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半年后电视台可以不提供当时的比赛录像以及所有影像),桑兰索赔案输赢难卜。

  甚至海明亦坦承,桑兰起诉书上只有其本人一个人的律师签字。海明的外国员工律师宁可辞职,也拒绝在桑兰案件任何文件中签字。原因正在于“桑兰案从第一天起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桑兰跌倒摔伤已经是十三年前发生的事了”。

  但又据2011年6月7日报道,海明表示,当年为桑兰提供千万美元保险的保险公司已提出向桑兰道歉,并承诺负担桑兰在中国的医疗照顾费用(此前13年,该公司只负担桑兰在美国的医疗照顾)。

  海明据此单方表示,这意味着桑兰在美索赔案取得初胜。

  据2011年6月13日报道,海明称,桑兰已受美国黑社会威胁,桑兰6月底赴纽约跟进索赔案时,“当地黑社会准备去飞机场接机”。

  海明同时透露,保险公司定的开庭时间是7月7日,但作为桑兰律师方,有一定调整余地,根据桑兰抵美日期,首次开庭预计在7月15日左右。

  2011年6月17日有报道再称,桑兰巨额索赔案将于7月中旬在美开庭,并传美国联邦法院已批准桑兰律师增加新的诉讼内容的动议,桑兰本人也已顺利获得加急签证,将于本月底赴美。

  2011年6月20日,莫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动议,以原告的指控缺乏可供法庭审判的价值为由,要求予以撤案并惩罚原告律师海明。对此海明回应称,他有信心向法庭证明官司的必要性,并要和莫虎在7月初的法庭上见。

  原定于2011年7月初桑兰诉讼开庭的日期,可能因莫虎的动议有所推迟。但黄健表示,即便如此也不会影响桑兰如期赴美计划。

  国家体操队被指索赔导火索

  桑兰在2010年8月的微博提到:“今天全国青联11届委员会将推荐表递到体育总局,要求单位盖章,机关党委打到体操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桑兰和我们没关系’。听到这样的话,我的心凉了一半,虽然我的人事关系在浙江,但就这一句话,我的心很寒。”

  桑兰在微博上表示:“我在北京生活了12年,每年的体操队春晚都没人邀请我。”

  有人认为,正是这根导火索,让桑兰翻起12年前的索赔旧账。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桑兰的教练及相关人员都被‘上面’下了封口令,包括在有媒体问起桑兰发生意外时是否受到一名外国教练干扰时,桑兰也并无责怪对方的意思。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中国体操队思想工作做得到位。”该人士称,“12年前,桑兰从大局出发,并没有把受伤的责任推给友好运动会主办方。毕竟这种意外发生在国外,影响波及面很广。不过,12年后,桑兰发现自己的大度并没有换来中国体操队的关照,所以才想重讨说法”。

  桑兰的另一条微博亦提及:“国家体操队,从我受伤到现在没有过再次踏进场馆的经历。我在北京生活了12年,每年的体操队春晚都没人邀请我(难道是我架子大?)。前些年王军副局长来家看望我,要求体操队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春晚,这我才有幸回了一次体操队。想当初领导们求某央视体育主持人说‘你们别报桑兰啦,都没人练体操了’。”

  黄健表示,眼下体操界,很多人怕影响青少年练习体操积极性,而不愿过多谈论桑兰案。“这是一个谬误。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具有风险性,从体育专业角度看,保障运动员免受伤害也是职业体育的一部分,这是体育组织应该去做的,是责任。”黄健说。

  据黄健介绍,桑兰受伤后,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工伤的办法,一次性地给付桑兰20万元。此外,浙江省体育局也拿出了20万元。

  黄健认为,从政策上说,补助确实有落实。“但这个钱是多是少,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判断,是否能保障桑兰后续的康复治疗、保障她后面的学习生活工作,大家可以自己去思考。”

  “有一年,《华尔街日报》记者通过采访得知我在北京暂住的地方条件太简陋,便报道称我不该得到这样的‘照顾’。结果就有电话来‘教训’我说:‘你怎么不如实说啊,我们都对你照顾得很好啊,国外媒体怎么瞎报道。’并让我去指责这个记者。我当时太小还真照做,今天想想太对不起那位记者了!”桑兰称。

  “这么多年,桑兰没有主动向单位要求过什么福利待遇。”黄健说,“我们帮她联系新浪网、第一视频、星空卫视,包括她自己也有一些商业合作伙伴,从经济上说,她也从来没有向单位提出过要求,国家培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心存感恩。”

  对于桑兰的说法,国家体操中心至今未有正面回应,体操队领队张佩文在2010年8月时即称:“这事我没听说,没什么可说的。”

  黄健同时强调称,打官司不是桑兰一时头脑发热的想法,她早已开始准备。“2008年桑兰为索赔一事,专程去了趟美国,走访当时赛事相关人员,经过两年的证据收集,桑兰才决定选择这个时候打官司。”

  “尘封12载不是我能忍,是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这让我看到一线曙光,并开始努力寻求法律的支援。”桑兰表示,“这场官司我要到美国去告。当时我17岁身处异国不得不吃亏,12年后我不会再吃这个哑巴亏,现在我有能力保护自己。”

  桑兰在2010年8月的微博中曾称,索赔将以国家体操队作为第一被告,当年赛事组织者将作为这次诉讼的辅助被告。

  2011年4月桑兰正式递交起诉书时,被告中没有国家体操队。

  “意外”还是“事故”

  比赛时因其他队教练无意中干扰了桑兰,导致桑兰动作失误而“意外”受伤,是12年来公众对桑兰致残事件的一般了解。

  12年后,桑兰旧事重提并坚称,这并非意外就是“事故”。

  “对于一个从5岁开始练习跳马的运动员,所有的动作都是动力定型,一般都不会出现大的失误,除非是在上马的时候脱手,不会空中姿态乱到头朝下摔倒。这是每个练过体操的人都明白的,而且友好运动会时,我的那个动作本身难度也不大。”桑兰称,她的动作变形是因为上一轮跳完的教练在她启动后再上场撤走原先留在场上的垫子。

  “这种干扰直接导致我空中姿态犹豫,最后导致今天的结果。如果诉讼,我将不会起诉这名教练。但主办方对场地管理以及秩序混乱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桑兰表示。

  黄健认为,撤垫子是不是桑兰受伤的直接原因,需要通过法庭来最终给一个解释。“有人说体操场地是可以来回走动的,这么说也可以,但行业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会通过相关证人向法庭介绍相关情况,这也是本案关键所在。”黄健说。

  “我们希望通过诉讼,让公众知道,桑兰当年到底是如何受伤的。”黄健表示:“桑兰本人也希望通过还原现场,向大家说明自己当年所发生的那一幕。”

  2010年8月9日,桑兰在微博上放了一段1994年NBC电视台采访罗马尼亚体操教练奥·贝鲁的视频资料。贝鲁率队参加了1998年友好运动会,“1998年的一瞬间,让我永远记住他的面容。这个人,我看一眼就能认出。”桑兰在微博上补充说道。

  “12年后,我希望他诚实。”桑兰进一步在微博上解释称:“在我之前的罗马尼亚运动员可能在试跳时将垫子弄歪了,她的教练出于好心上前调整垫子的位置。”

  “在正式比赛前,参赛运动员依次进行试跳。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位罗马尼亚女运动员,她试跳结束后便轮到了我。我起步然后加速,在达到最快速度时我突然发现罗马尼亚教练正准备拉地上的垫子。我的注意力分散了,脑子里产生了一丝犹豫,终于乱了动作,头部着地。”桑兰仔细回忆当时受伤细节时称。

  据报道,桑兰透露受伤后她在美国的监护人曾要求组委会提供录像,以便调查事故原因。但组委会表示,热身起跳时没有录像。

  但桑兰本人对于组委会的这个说法感到疑问:“在起步时,旁边一架可移动的摄像机正跟随着我。而且,操办友好运动会的是美国有线电视网(CNN),其摄像师是‘无孔不入’的。”

  有分析认为,12年前桑兰就因缺少录像资料而无法查明事件真相。能否找到证明其起跳时受到罗马尼亚教练干扰的录像,或将成为今日桑兰索赔、证明组委会组织工作混乱的证据关键。

  而桑兰并未将索赔矛头指向当年干扰其比赛的外国教练,转而直指主持比赛的美国时代华纳公司及美国体协等机构,要求其对所发生的事故及其终身医疗和财务负责。当时亦有评论认为,桑兰的上述做法显然受到智囊团指点,目的明确。

  桑兰索赔中被告刘国生、谢晓虹的律师莫虎认为,桑兰索赔案有两大弱点:

  其一是索赔时效已过。其中有些项目的追诉时限为一二年,最长的为六年,而桑兰受伤至今已经13年了。

  其二是起诉书中所有内容都是“桑兰说”,缺乏实证。

  天价索赔疑云

  桑兰提交第一份起诉书后,其18亿元的索赔额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被指天价索赔。

  当时黄健回应解释称,第一份起诉书中有8个被告,罪名包括违反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共谋、侵犯个人隐私等18项罪控,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惩罚性原则考量,一个罪控1亿美元,那么叠加后正好是18亿美元。

  “这18亿听起来是有点咋舌,但在美国却不乏判例。”黄健举例说:“在美国因咖啡温度过高,被烫伤,也提出过巨额赔偿;此外,由于汽车的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也有这种先例,这叫做惩罚性赔偿。”

  “打个比方,桑兰当年没有受伤,那么她就有可能是世界级冠军,那么她的身价要远比现在高很多,再具体点,就是桑兰现在坐在轮椅上在星空卫视当主持人,她的身价也不低,如果桑兰还是健康的,她还可以出席很多活动,那么这里潜在的商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另外,桑兰这些年在精神上忍受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多说。所以,对桑兰的身心伤害,不能仅用18亿衡量。”黄健称。

  对天价索赔额,桑兰本人在微博上做出回应称:“这是美国法律方面的事情,真正如果胜诉判决未必是这个数字,这是说明案件的重大。炒作对我没什么用处。”

  黄健也表示,结果一定不可能赔18亿。“这只是在诉讼中需要提出的,这是一个策略。结果最终还是由法官来判定。”

  据黄健透露,此前整理证据资料以及卷宗时,对于18亿索赔的可行性,他也有过怀疑。“我就和海明商量,18亿的赔偿能成功吗?毕竟有些诉讼还可能过了时效期。但海明私下和我说,这种维权意识,咱们一定要建立起来,不一定18条罪状都可以起诉成功,只要成功其中的几条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桑兰律师海明亦证实“策略说”:“18项里有些是强项,有些是弱项。有些赢的希望非常大,有些是在撞运气。所以我们告得多,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任何可以告的东西,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

  但桑兰在2011年6月9日提交的第三份起诉书中,把赔偿金额改为“由法院确定”。

  在纽约执业多年,拥有多年损害赔偿诉讼经验的黄晓夫律师,他在阅读了桑兰案最新起诉书后感到,海明对时代华纳等美国大公司的指控有所淡化,对赔偿要求的“措辞”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对此海明解释称,求偿额没变,他只是把“赔偿额”的实际数字交由陪审团终审确定。海明表示,这仅仅是法律措辞的改变,不能混淆“求偿额”和“赔偿额”。

  “桑兰维权案的‘求偿额’一分没减,经过法庭的调查取证阶段后,桑兰还有权增加求偿额。”海明强调,“求偿额”不等于最终的“赔偿额”。

  “20亿美元和最后陪审团可能给的真正‘赔偿额’会有很大区别。以前也讲过,起诉的罪名里有很多弱项。”海明说。

  然而,据新华社6月20日报道,一位证人19日向法庭提供证言说,桑兰的律师海明曾经对他说,桑兰他们起诉的目的就是要钱,“要一大笔钱”。

  这位名叫FranklinK.Chiu的证人在证言中说,6月9日,海明在电话里对他说:“(他的)客户是(桑兰),她的母亲和她的男友”。他们“全都想要一大笔钱,成百万的钱,成十亿的钱,否则他们干吗要打这个官司?”

  证言中提及,海明说他的客户不见到钱,是不会撤销对莫虎的指控的。但是他(海明)可以帮忙说服原告方撤诉,而且不用莫虎付一分钱,条件是莫虎“帮他一个忙”。不过,海明没有具体说明他需要莫虎帮他一个什么样的忙。

  2011年6月20日,莫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动议,要求予以撤案并惩罚原告律师海明。

  海明在微博上回应称:“我看了莫虎写的销案动议,事实上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脚。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事情,但是我认为莫虎这个销案动议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会输掉。不仅莫虎不太可能打掉桑兰对刘、谢的控告,甚至是桑兰对莫虎的控告,莫虎律师自己也不大可能打得掉。”

  又据新华社6月22日报道,莫虎头一天将海明给其本人的一封律师函作为《证据F》,提交至纽约南区联邦法庭。

  由海明签署的这封律师函称,只要莫虎、莫虎的代理人、助手、朋友、或一切受莫虎操控的人不再参与网上针对桑兰的个人攻击,且莫虎赔偿桑兰500万美元的药费,桑兰就愿意撤销针对莫虎的指控,免除他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莫虎表示,其不仅不接受海明开出的条件,反而将这封律师函当作证据交给了法庭,以此来证明桑兰方可能对司法诉讼不够严肃。

  截至2011年6月26日,桑兰方对上述律师函尚未有回应。

  状告监护人

  桑兰在第一份起诉书中的被告涉及8个对象。起诉书的“事实陈述”部分共22段内容中,涉及刘、谢二人和中国体操协会(中国体操协会并非被告)的就有11段,涉及其他被告的仅有5段。另有6段属一般性陈述。

  海明承认,桑兰大多数索赔要求的追诉时限已过。但他认为告刘国生、谢晓虹失职部分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起诉书上称,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1998年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中国体操协会指派居住在纽约的美籍华人刘国生、谢晓虹做17岁桑兰的监护人(起诉书并未提及桑兰父母当时是否同意由刘和谢行使对桑兰的监护权)。刘国生和谢晓虹被指定为桑兰监护人后,从与中国体育界的生意中得到巨额美元的好处。

  据报道,刘、谢夫妇拥有自己的公司,曾赞助过中国体操队、中国游泳队。刘、谢夫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进入中国彩票市场的外商,其成功运作中国彩票业至2011年已经有19个年头。1998年7月,刘国生夫妇接受中国体操协会的委托,在位于纽约上州的住宅照顾桑兰一家三口,前后约10个月。

  对于刘、谢二人作为监护人的失职事实,海明称桑兰在美国受伤次日,她的父母就接到通知,并立刻从中国赶到纽约。然而,他们被剥夺了担任女儿监护人的权利,而是由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就授权给谢晓虹和她的丈夫刘国生担任监护人。

  黄健称,当年桑兰的医药费基本由美国当地TIG保险公司负责,而并非美监护人谢晓虹夫妇所说的“由他们提供长期医药援助”。

  海明表示,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桑兰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我当年在没有知会谢晓虹夫妇的情况下私自接受了美国《华尔街日报》的采访,他们知道后非常生气并斥责我。由于我当时很害怕,所以就写下悔过书,总的意思就是想得到他们的原谅……我曾一度想把这封信烂在心里,但我做不到。”

  桑兰还透露,当年母亲在美国照料自己时,谢晓虹总是训斥我妈妈笨手笨脚,那时我也不懂事,也随着谢晓虹训斥妈妈。对此我母亲非常委屈,可是找不到倾诉的对象。一天晚上,妈妈趁人不留意,找到一瓶国内带来的药酒一口饮下,然后昏昏沉沉的她开始用头撞墙,后来被人发现才阻止了她这种轻生的做法。

  至于谢晓虹夫妇对自己的控制,桑兰称,比如海外华侨捐给自己的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康复器材,谢晓虹为显示高姿态而捐了出去;美国带回来的轮椅也被“安排”捐给了与她有同样遭遇的体操运动员刘玉婷,自己则一直用旧的,直到2008年才更换。

  亦有网友对上述事实表示质疑:一是母亲当年轻生是由于得不到女儿的谅解,对此17岁的桑兰责任更大;二是桑兰这封悔过书是在北京写的,已经脱离了刘、谢夫妇的控制,加上2008年北京奥运会她将火把、奥运门票这些非常珍贵的礼物都送给美国监护人,现在说法180度转变,让人真伪难辨。第三,桑兰捐器材、捐轮椅的确为她赢得了“阳光美少女”的好名声。

  桑兰第二次起诉书里,追加17名被告中,有15名为网友。黄健认为这些被告在网上做的事情目的性很强,并非简单的普通网友。

  桑兰在微博对外界指责回应称:“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说我状告当年监护人就是忘恩负义,请随便向我开炮。我只等待法庭的庭审,真金不怕火炼。我13年才能提告,只是因为缺乏证据这么简单吗?他们与当时的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我不想加入到骂战中。用证据说话。”

  得到桑兰起诉消息后,刘国生夫妇开通了博客表示:“十多年来,我们对桑兰除了付出,就是付出,如今她的律师倒过来控告我们,已经严重损害我们的名誉,对此我们保留在中、美两地的反控索赔权。”

  刘国生在博客中特别写道:“我们在此感谢许多热心网友的关心和支持。有些网友认为,这是‘管闲事’管出来的结果,我同意我们‘好心不得好报’了……因为我们周围太多‘白眼狼’和‘蛇’之类的人物,希望大家从我们的遭遇中学到一些经验教训。”

  刘、谢夫妇后又发表博文称:“那个被坏人利用的可怜女孩,在纽约住了10个月,接触了大量帮助过她的好人,别人对她做过些什么,她自己又说过些什么,或干过些什么,其实她自己早忘记了。”

  刘国生在博客中指出,据说北京电视台有一个论坛,分析我们作为被告,为什么不出来为自己说几句话表白表白。他们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不屑说”(不值得理会),二是“不好说”(有难言之隐),三是不便说(怕说错话)。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不许说”和“不让说”,这是律师的指示。

  桑兰遭性侵事件

  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被指曾性侵桑兰,成为桑兰索赔中新的焦点关注。

  事件为公众所知,始于黄健微博爆料,暗指桑兰曾遭猥亵:“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文胸。”黄健进一步指称,刘国生夫妇应对此负责。

  桑兰证实称:“他(监护人儿子)确实帮我洗过澡,这是发生过的事情。当时,我还是未成年人,对这方面的事情不太懂,所以一直没跟别人说这个事情。”

  海明称在美国的自己也是从黄健微博上了解这一事件,向桑兰核实,并经几位律师开会研究后,觉得事态严重,已向纽约检调机关报案。

  2011年6月8日,海明就性侵事件公开一份经公证的法庭证词,证人为75岁的医生路平,其于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

  路平称,当时他去刘国生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犯。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

  “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2011年6月25日,薛伟森对性侵指控首次表态,称指控“完全不实”,其律师莫虎已经要求法院撤案,理由是双方当事人都不是美国人,美国联邦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

  莫虎于6月24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递交一系列文件中,包括薛伟森的一份声明。“原告在诉状中对我进行了严重指控,我负(法律)责任地声明,她所做出的指控是虚假的且完全不实。”薛伟森说,如果声明所陈述的内容不实,他愿意接受“作伪证的处罚”。

  薛伟森在声明中强调,时至今日,他没有收到来自原告的任何法律文件,包括法庭传票。

  海明表示,由于薛伟森目前是香港居民,国籍的问题有可能成功地摆脱美国民事法庭对薛伟森的管辖权。“桑兰可以在中国起诉薛伟森。”海明对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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