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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间慈善组织注册再遭拒 官方称其违反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16: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民间慈善组织注册再遭拒

  “爱心特区互助会”负责人炮轰民政局;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称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

  2004年,部分网友自发组织成立了“爱心特区互助会”,通过网络募捐、街头募捐的方式帮助一些弱势群体。但该组织一直未获得深圳市民政局的批准,因此其募捐行为属于非法。近日,“爱心特区互助会”再次向民政局申请注册,但再次遭到拒绝。7月12日,该组织的负责人孙国瑜在微博上炮轰民政局。

  当事人称募捐合计300万

  2004年9月,一名17岁打工少女王丽在松岗被人强奸,致会阴部多处被撕裂,左乳头缺失,将来可能致残。孙国瑜得知该消息后,在深圳热线论坛上公布了一个专为王丽开的招商银行账号,呼吁网友捐款,收到捐款后并在网上公布了捐款明细账目。这是孙国瑜第一次尝试在网络上进行慈善运作,随后他成为深圳热线论坛的工作人员,并由此开始发起一系列在网络上的慈善活动,并成为“爱心特区互助会”的发起者。“爱心特区互助会”募捐形式除了网络募捐外,还有组织网友进行街头卖艺。

  孙国瑜表示,互助会上街卖艺132次;募款合计300余万元(含其个人捐赠),救活落难打工者36人;捐助衣物鞋被30万件以上;地震救援26万元;参与网友合计超20万人次。孙国瑜当时也被媒体称为“中国民间慈善第一人”。但不论在爱心特区互助会官网的描述中,还是孙国瑜本人接受采访时,都承认爱心特区互助会没有得到深圳市民政局的合法登记。

  民间组织炮轰民政局

  12日,孙国瑜发布微博炮轰深圳市民政局及其局长,他表示,自己2006年起申请注册,多次递送资料还是被告知不能登记注册。孙国瑜说:“实实在在做慈善的人和组织为什么被刻意边缘化?我们的申请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按照程序提交,为什么多年来一直蛮横拒绝?”

  民政局:违反规定不予受理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告诉记者,根据有据可查的记录,深圳市民政局于2011年6月22日第一次收到申请者的电子邮件,其中提交了《“深圳市爱心特区互助会”成立可行性报告》的前期咨询材料,该局立即进行了研究讨论。

  马宏说,申请者在材料中称,其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曾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同时,在未依法取得向公众募捐资格的情况下,多次擅自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谁都可以以慈善或者公益的名义,开展活动,公开向社会募捐。”马宏表示。

  申请者在向民政局递交的材料中称,他们已募集了100多次,这已严重违反了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条例。“做好事也要依法,否则正常的社会秩序将会受到影响。”深圳社会组织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爱心特区互助会”申请者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此,于7月12日回复,不予受理申请。

  记者了解到,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马宏向记者表示,之前对于“爱心特区互助会”不是很了解。但是,如果其再次开展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加强管理。(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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