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谭超、通讯员岳志轩报道:北京地铁“7·5”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大城市电梯好像互相约好似的纷纷出事。22日,就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和疑惑,广东省质监局做了全省电梯运行情况的权威发布。据悉,目前广东省已全部停用北京“7·5”事故中的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据了解,该型号电梯全省共343台,其中340位于深圳。
全省513MPE型扶梯已停用
北京地铁“7·5”事故发生后,广东省质监局也及时转发了总局有关文件,除按照规定停用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外,还要求各地对所有在用扶梯再一次组织排查。据了解,全省上述型号的在用扶梯(深圳340台,广州3台,其他市0台)已全部停止使用,由扶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和维保单位逐台进行自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后经申报同意才能继续使用。据悉,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省质监局介绍,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在用电梯已达332133台,且以每年约16%左右的速度递增。
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多年来接报的事故情况分析,电梯事故直接危害使用者的占事故的56.5%。其他43.5%的事故均是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但其危害不涉及直接使用者。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电梯等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要求,广大使用者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
确实存在低价维保“走过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同时,电梯使用单位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
据了解,3年来,广东省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085家(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4375项,整改完成率98.85%,对违法违规单位立案查处136家(次),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逾期未改或达到吊销证照条件的16家维保单位予以吊销许可证照的处罚。省质监局呼吁,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定要聘请有资质、实力强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保,最好是请电梯原生产厂家的维保单位,这样安全责任更易明确,运行更有保障;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和使用单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和维保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65”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存在“假性”超期未检现象
广东省质监局发现,少数使用单位不按规定提请申报定期检验或临近到期才提出检验申请,会造成部分电梯的检验过程跨越了有效使用期;也有部分使用单位在定检合格后不及时更换定检合格标志;还有部分电梯由于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关系不清晰,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出钱检验,造成即使定检合格,由于没有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不能及时拿到检验合格报告和检验合格标志。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情况都会在形式上表现为超期未检,造成社会上的误解。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真正超期未检的电梯不能继续投入使用,希望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涉嫌存在超期未检的电梯,都积极拨打12365电话举报。”
关于电梯使用年限的问题,质监局表示,“目前国家没有电梯的报废年限标准。”因此,无论什么品牌的电梯,只要是合法取得相应制造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过合法手续办理了使用注册登记,按期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合格的都可以继续使用。换言之,电梯是否继续使用,取决于使用单位所能承受的电梯运行安全风险以及电梯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自检是否合格的情况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