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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5名制售瘦肉精案犯一审被判死缓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5日17:02  新华网

  新华社快讯:焦作市中院对“瘦肉精案”一审当庭判决,判处刘襄死刑,缓期2年执行,奚中杰无期徒刑,肖兵有期徒刑15年,陈玉伟有期徒刑14年,刘鸿林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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