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非教学用动物也禁止带入校园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邦明)校外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或不得进入广州的校园。昨起开始在市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下称“送审稿”)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未经同意的校外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送审稿除了对校外人车做出相关规定外,还提出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监护人要将其有效的联络信息及时告知学校。送审稿指出,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以及学生的其他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8月27日向市法制办提交。
此外,送审稿还指出,除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将禁止带入校园外,非教学的动物也将被禁止带入校园。对此,有市民表示,如果住在中大等校园的家属区,是否意味着不能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