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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案宣判 静安区建设交通委主任被判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2日15:16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11.15火灾8月2日宣判,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被判16年,没收人民币3万。

  此外,静安区建交委原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被判5年。

  静安区建交委原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并罚被判13年6个月,没收人民币3万。

  静安区建交委原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并罚被判13年6个月,没收人民币6万元。

  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冯伟,受贿罪被判11年,并没收人民币6万元。

  其他宣判结果稍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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