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反思
“听证会的管理工作,必须要由第三方权力部门来监督控制,不应该放在直接主管部门。权力部门之间需要相互制约,因此,听证事宜最好由法律部门来操作。”国家一级律师、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
撰稿/王若翰
我们曾经因“逢听必涨”的听证“规律”而怨声载道,继而,又对过场式的代表发言心灰意冷。当对于听证会是否体现民主的质疑越积越多,“听证专业户”便作为政府信任危机背景下的一条导火索,轻易而迅速地点燃了公民们压抑已久的愤怒。然而,愤怒之余,我们也在思考,对于听证会,除了用“口诛笔伐”的形式出一口恶气,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听证乱象追根溯源
面对各地听证会乱象丛生的局面,公众要求听证立法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制定一套严密有力的法制章程来规范我国听证制度变得迫在眉睫。网上甚至有人指出:“目前摆在中国听证会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打开门户,接受公众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法制化程序使其公开透明;不然,‘听证’这朵舶来之花,则只能在嫁接不利的中国大地上慢慢死去。”
导致我国听证会种种弊病的根源究竟何在,听证立法又需从哪些方面加以思考?日前,就此问题,《新民周刊》记者采访了国家一级律师、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从法制层面深入探究听证制度到底该何去何从。
“说到我国听证会的根本问题,其实就是没有一个特定的组织来统筹召开。”谈话一开始,朱律师就把讨论的重点放在了组织听证会召开的机构上。“我个人认为,听证会应该由国家法制部门来管理,把听证会的统筹和召开工作交给法制办公室来操作。就拿我们普遍关注的价格听证会为例,现在国内的现状是,价格听证会由物价部门组织召开,这是很可笑的。价格涨跌本来就关系到物价部门的自身利益,要求组织者放弃自身既得利益,来以公众意见为主,这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矛盾性。”
谈到最近国内民众普遍关注的一些价格听证会,朱列玉用举例法进一步说明了这种现象的弊端:“拿广州市刚刚召开的出租车调价的听证会为例,主办部门是广州市物价局,会上很多代表对会议所制定方案的合理性表示质疑。两套方案皆是涨价方案,也就是说,在听证会上,代表们能投票决定的只是涨价方式,而对于涨不涨价的问题,则主办方早已在未经公众表态的情况下,就已经做出了决定。”
对于广州市的士运价听证会遭市民“炮轰”的消息,很多媒体都曾有过报道,在采访中,朱列玉为我们进一步阐述了不合理方案制定的原因:“听证会的主办方广州市物价局,作为物价部门,本身就与个出租汽车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它们的立场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这样一来,由他们来组织听证会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再看看其他诸如水价、电价、天然气价的听证会,道理都是等同的,这就是老百姓所谓‘逢听必涨’的根源所在。”
在事件的决策上,立场问题从来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对此,朱列玉明确表示:“听证会的管理工作,必须要由第三方权力部门来监督控制,不应该放在直接主管部门。权力部门之间需要相互制约,因此,听证事宜最好由法律部门来操作。”
听证代表如何选拔
号称“随机抽取”听证会代表的成都有关部门,日前因“听证专业户”一事遭到公众质疑。但当我们放眼全国,却发现各地对于听证代表的选取方式实在五花八门,有些地区甚至根本没有选取听证代表的相关章程。如此一来,违规一说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公众的质疑似乎也就变得师出无名。
关于听证代表如何选拔一事,朱列玉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不能不重新提起听证会的主办单位问题。直接主管部门作为利益既得者,为了确保对自己有利的方案能够顺利通过表决,在代表的选取过程中,难免会有主观人为的取舍。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代表选取制度就变得至关重要。其次,从听证代表的自身素质、各阶层的广泛参与层面来考虑,也必须有一套科学的选取方案。”
之前曾有网友提议,听证代表应借鉴人大代表的选取方式,通过报名,公众选拔,建立听证代表库,且在一定年限里进行换届。
对此,身为广东省人大代表的朱列玉提出了这样的建议:“从听证代表个人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是本人要有参与热情,在这一点上,报名是个很好的办法。至于报名之后,如何产生最终人选,我认为可以像人大代表一样,建立代表库。每次听证会召开之前,根据听证内容,确定代表名额如何分配。比如基层群众占多少、知识分子占多少、政府官员占多少,这样就充分体现了代表阶层的广泛性,避免所有的代表都只代表一方面的声音。类别细化之后,再从各类别里随机抽取。”
成都“听证专业户”一度被网友认定为“托”,虽然四位当事人一致否认,并给出了恰当解释,但仍难使公众信服。对此,朱列玉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广东省大大小小的听证会也经常邀请我去参加,但我从没报过名,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当然也没有人在会前授意我应该持何观点。很多时候,我时间上安排不开,也就推辞了。所以在我看来,成都的所谓‘听证专业户’,应该就是一群比较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市民,因为报名人数少,他们就成了听证会上的常客。”
对于成都听证会代表报名遇冷的问题,之前很多成都市民表示,他们根本不曾听说与报名有关的信息,而成都市发改委在媒体见面会上,却将此责任归为市民本身参与热情不高。
针对此问题,朱列玉提出:“听证会得不到市民的踊跃参与,这首先是应该由主办方思考并积极解决的问题,在报名遇冷的表象背后,折射出的也许是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老百姓对听证会失望,认为只是走过场,自己提出的意见不会被采纳;即使不存在上述原因,对于听证会的组织者而言,也应该在会前展开积极的动员,宣传发动市民广泛参与。组织部门对于参与听证会的代表,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报酬和补贴。”
说到市民对于听证会的态度,朱列玉也客观地指出:“当前我们的社会上弥漫着一种不正常的心态:一方面,市民的参政意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确实还不够强;但另一方面,当社会上的各项事业出现问题的时候,公众又开始责怪政府工作不力。因此,从这方面来讲,听证会之所以存在弊端,公众自身也要检讨。”
听证结果如何运用
成都“听证专业户”廖冰虹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在听证会上,自己带有反对意见的发言经常从记录簿上“莫名消失”,虽然后来成都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曾含糊表示,从听证流程上讲,应该不存在此类问题,但之前成都听证会“逢听必涨”,并且反对声音甚少的现象却是客观事实。
面对成都发改委给出的“听证会是以一个正式的郑重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说法,很多网友认为,这只是一句空话。
对此,朱列玉指出,这也是听证立法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即:听证会上代表发言的内容应该如何运用,听证结果在决策的制定方面有多大的影响力度。如果在一次听证会上,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遭到了全体代表的一致反对,那么这份反对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采访的最后,朱列玉再三强调:将听证赋予法制的内涵,加以法制化的保护,将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必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