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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结婚生子为何被误解和不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5日13:35  新闻晚报

  熊丙奇

  左边是“婚纱版”毕业照,右边是携带婴儿的“母女版”毕业照,大学毕业、结婚生子同时发生!广州某高校新闻学院2007级一位女大学生还没毕业就成了“大学生妈妈”,吸引了众多目光——祝福、羡慕,当然也有误解和不屑。

  自2005年教育部解禁在校大学生结婚以来,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消息不时传出,但每次,似乎都会引来一些争议,总有一些人反对大学生“主次不分”,耽误学业,还有些人认为这会给其他大学生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

  在校大学生能不能结婚、生子,这在教育部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就已经明确——只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这是学生的权利,学校不得干涉。而教育部和学校不能干涉学生结婚,也并不意味着鼓励大学生结婚。说到底,这是每个公民个体,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的选择,只要遵纪守法,他人无权指责。

  但围绕大学生结婚生子的争议却一直不断,这表明,要落实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形成尊重公民个体权利的氛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其中,存在三方面问题。其一,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作为成人大学生的权利,以为既然是学生,就应该像学生的样子,以学业为重,不能为其他事物分神;其二,大家习惯了大学生“被规划”,按一个模式成长,因此,看不怪有学生偏离这个模式,走出和其他学生不同的道路来,并觉得这种模式是一种 “坏榜样”;其三,我国大学现在还没有真正实行学分制,学生还不能自主安排学习时间,所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学业,还是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的期待,而如果实行完全学分制,连修读年限都可由大学生自己安排,这就把求学作为了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在某一时段必须全心全意要完成的目标。

  说到底,虽然禁令取消,但有的人的思维并没有转变,与此同时,一些大学也并没有随着规定的调整,而改革教育教学管理。由此看来,围绕大学生结婚生子的争议,其实反映出我国教育发展和学校管理的普遍问题。首先,权利意识单薄,这就是,作为公民,并不明白自身有怎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表现在大学生结婚这件事上,就把学习的责任与结婚的权利相对立,从教育发展看,无论是社会公众、受教育者还是教育者,如果连本应该拥有的基本权利都不明白,就无法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的权益,反过来,还会去伤害、践踏其他公民拥有的合法权益。

  其次,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把读书变为一种生活方式,这应是教育发展的方向。在这种教育环境中,一名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之后,可以选择参加工作一到两年,然后再申请进大学;一名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休学一年,去体验社会生活、参与志愿者服务,或者完成其他更迫切的事务,然后再回到校园,这样的学习,就和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读书充实人的生活、提高人的能力与素质的功能就会凸显,而为尽快获得一张文凭、把教育作为谋生、竞争的工具的功利价值就会淡化。如此,学校教育就会发展人性,而不是扭曲人性。

  六年前我国教育部门取消在校大学生的结婚禁令,被誉为体现了人文关怀、彰显了法制观念,但不得不说,这不是一纸规定就能完成的任务,推进公民教育,回归教育本身的价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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