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5日电 (记者 杨玉华) 截至7月底,安徽省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2万余套,占国家与省政府所签订目标任务的八成以上。安徽省要求,今后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又好又快。
记者从4日召开的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质量安全现场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安徽省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打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并单列下达;在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等项目中,配建15%保障性住房。目前,安徽省住建部门还针对各地条件和情况,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分类对待,对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重点加快公租房建设,对工矿城市、部分老城市和林区垦区多的城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城市则重点加强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
在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安徽省还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操作规章,强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推广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主体信息公示牌及永久性标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