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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台风梅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7日08: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烟台8月7日电(蔡红文 马桂山)记者7日晨从山东海事局获悉,自7日8时起山东海事局启动防抗台风一级应急响应程序,全力防范即将到来的台风“梅花”。

  据山东省气象台7日晨5时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梅花”7日5时中心位于浙江省嵊泗以东约180公里的东海海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3级,预计其将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预计“梅花”将于8日凌晨到上午在山东省胶州到石岛之间进入山东或擦过山东半岛。7日中午前后台风外围将开始影响山东省南部海域,7日下午到8日夜间,沿海海面风力9~10级,阵风11~12级,台风中心附近海面风力可达12~13级,7到9日,山东半岛和鲁中东部有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

  另据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的预报:受台风“梅花”影响,7日凌晨至夜间,黄海南部和中部将先后出现7-10米狂浪到狂涛,黄海北部和渤海将出现4-7米狂浪,山东东南沿海将出现4.5到6.5米巨浪到狂浪。

  据了解,目前山东辖区海域锚泊船数量728艘,靠泊船数量429艘,山东海事局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联系和督促港口、航运企业、施工单位和船舶所属单位,切实做好提前防范工作。密切跟踪台风动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特别是做好涉客船舶的禁航工作。全面排查锚泊船、施工船、砂石运输船等,确保万无一失。

  与此同时,山东海事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一级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做好险情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台风影响期间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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