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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禁在2楼以上询问嫌犯 致非正常死亡将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2:1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 张有效) 省公安厅再次重申:严禁在二楼以上询问、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凡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市县公安机关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这是昨日记者从在榆林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和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渭南市临渭看守所、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一派出所各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为此,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田桦在会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执法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整改,特别是抓捕、押送、询问、看押等重点部位,以及在外就医、指认现场等容易出事的环节。全省600个未建立“三室”的派出所年底前要把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建立起来,解决办案无场地的问题。他强调,今后,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必须在办案场所内进行,严禁在办公室、宿舍、招待所等地方办案。

  据介绍,截至6月30日,全省涉财案件治理排查清理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共排查清理各类案件29.1万起,排查出涉及财物的案件10.6万起,清理各类涉案财物共计1.7亿元,退还保证金等各类资金1095万元。在非正常死亡治理排查整改方面,全省公安机关投入资金3178万元,新建“三室”335间,将534间二楼以上的“三室”迁至一楼。今年以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87起,预防非正常死亡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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