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私拍馆藏五件宋代书札”质疑,北京故宫博物院8月8日致函中国青年报称,1997年因经费未获上级批复致未能实现收购,并解释其官方网站及出版物《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中“购入五件宋人书札”的记载系工作失误。但公众的质疑仍未冰释。《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一书中“故宫博物院大事记”的整理者、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研究馆员李福敏今天透露,故宫向上级主管机构申请购买这五件宋代书札的请示日期是1997年6月18日,而公开资料显示,拍卖这五件书札的拍卖会——1997年翰海拍卖公司春季拍卖会古代书画专场——的举办日期,是1997年5月31日。
李福敏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故宫博物院确实没有购入网帖中称的五件宋代书札。“如果入藏的话,必须要有相应的文物号。”她说,“我当时整理‘大事记’时,只看到了申请文件,没有核对批复和实物,现在也很后悔。”李福敏还称,这一失误是自己第一次整理大事记时“对很多程序都不太了解所致。”
拍卖会结束后提交收购申请
《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中曾记载,故宫博物院从翰海拍卖公司“拍得宋人书札五件”的日期,是1997年6月18日。
李福敏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这是故宫向上级主管机构申请购买这五件宋代书札的请示上登记的日期。”
李福敏告诉记者,因为请示的日期是6月18日,所以她以为这批文物就是6月18日购买的。
然而,记者在检索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官方主页、各类拍卖信息网站后发现,1997年翰海拍卖公司春季拍卖会古代书画专场的举办日期,是1997年5月31日。
故宫博物院为何在拍卖会结束半个多月后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购买经费?李福敏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记者就此问题致电翰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该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翰海的通行做法,拍下后35天内付款都是可以的。”
编写大事记时没有核查实物
面对“故宫涉嫌私拍馆藏文物”的质疑,李福敏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故宫是国家的,怎么能随便处置文物呢?很可能是不了解故宫的人炒作所致。”
对于故宫官方出版物《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中“大事记”下的购入记录,李福敏表示,此系自己在编写大事记时,没有核查批复和实物而造成的。
李福敏向记者表示,故宫进出的每一件文物,都有自己的文物号。“这些都记在文物保管部的文物总账上,故宫自身的东西是‘故’字号,从外面收购来的是‘新’字号。”她说,“所有外购的文物,进来之前都得先经过文物保管处的登记批号,再下拨到具体部门保管,每次外出展览前,也都要经过文物保管部审批。”
“而网帖中所说的五件宋代名人书札,经查并没有相应的文物号。”她说,“没有号的东西,肯定就没在故宫里。”
然而,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及《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中的明确购入记录,令公众面对故宫的最新回应时仍疑窦丛生。
对此,李福敏表示,其在编写“大事记”时,对于“拍得宋人书札五件”一事,仅是根据公文档案中“上报申请经费”的请示作出的推断,没有核查批复和实物。
“我当时只看到了一个请示,大致意思是说我们想买这个东西,希望文物局批复给我们。”她告诉中国青年报,“但是这个请示批没批,我没弄清楚,也没再去仔细考证。我现在查了一下档案,确实没有批复。”
对很多程序都不了解
故宫博物院在8日致中国青年报的函中也承认,相关“收购五件宋代书札”的记载属于失误。
但多数网友对这一“失误说”表示不理解。网友“zzzj”诘问:“故宫岂容如此‘失误’?”另有网友质疑:“记录出现符号错误、错别字倒是可能,整条、整段的失误,就不是失误了。”
此种失误缘何而生?李福敏告诉记者,对《故宫博物院八十年》中的记载失误,是由其当时“第一次整理大事记,对很多程序都不了解”导致的。
“我现在也很后悔,当时没有跟文物保管部门核实。”李福敏称,此因自己承接整理大事记的工作时,对具体的程序还“不太了解”。
“整理大事记,按理说应该由资深人员来做,我当时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了。”她说,“我是2000年才来故宫工作的,当时对故宫的管理细节不太了解,也不太懂故宫在文物方面的规章制度。只是作为一个阅卷的人员,根据档案来推断。”据记者调查,李福敏编写故宫博物院大事记的时间为2005年。
李福敏还告诉记者,正常的整理程序,应该是先与故宫博物院文物保管部门进行核对,确认请示有没有得到批复,并确认这五件东西是不是在故宫里,一件一件核对实物后,才能在书中“落笔”。
“当时不太了解制度和程序,如果再整理大事记的话,肯定不会再出现这个问题。”她表示。
本报北京8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