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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新建中小学须避开地震断裂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1:36  大江网

  大江网讯 记者朱正、实习生辛欣报道:8月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公布。据悉,江西省新建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其他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标准》对了普通小学办学要求进行了说明。据悉,普通小学办学地点要靠近居住区或村镇居民点,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其中,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

  新建学校须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段

  另外,办学《标准》还要求,新建学校办学地点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低洼地、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此外,学校还应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噪音较大的工厂(场)、养殖场、铁路、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普通高中应独立设置布局 不合理须改建扩建

  对于初级中学办学要求,《标准》指出,农村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原则上可以设1至2所初中,5万人口以下的设1所初中。江西省教育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通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此外,《标准》明确提出,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另外,对于布局不合理或城市市区内办学空间过于狭小,以及农村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建议可与城市或县镇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或改建、扩建。

  新办小学每班不得超45人 普通高中不得超50人

  另外,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其中,《标准》要求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农村12个班以下的初中,可结合乡(镇)合并与规划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而普通高中适宜办学规模为24至48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的高级中学和规模过大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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