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坚决打掉各地传销势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4日16:10  央视

  央视有关广西传销的节目播出之后,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刘敏8月13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要对传销发展蔓延的态势进行有效遏制。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处长刘敏说:“总局接到这个信息之后,立即部署广西工商机关立即采取行动,对传销窝点进行取缔。此外,总局准备进一步部署全国工商机关在加大打击网络传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严厉打击“拉人头”、和骗取“入门费”的这种异地聚集的传销行为。”

  刘敏介绍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去年就将广西、河北、陕西、河南、湖北、湖南、辽宁、江西、江苏、山东、安徽十一个省区作为打击传销的重点整治省区。其中,广西的南宁、玉林、钦州、来宾、百色、北海是传销的重灾区。此次,针对媒体有关广西传销的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再次要求各地工商机关,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挤压传销的生存空间。

  他表示,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旦松懈就有可能造成传销活动的卷土重来。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果遭遇传销骗局,可以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进行举报,或拨打电话010-88652355进行举报。

  新闻链接:打击十几年 非法传销禁而不绝

  传销最早起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我国,却被一些人以拉人头的方式,变成非法敛财的工具。十几年间,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一直在进行,而打击效果,并不理想。

  1994年8月,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时隔一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当年以“爽安康”摇摆器形成传销链条的一家东莞公司受到查处,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2005年9月,《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又是时隔一年,广西来宾传销盛行,传销人员一度达到3万人。

  2006年8月,“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启动,广西被列为重灾区之首,来宾被作为督查重点。

  资料显示,到2008年,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传销犯罪案近1600起,教育遣返约30万余人,涉及的民间资金近千亿元。

  2009年2月,“组织领导传销罪”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一年,被称为“蝴蝶夫人”的何跃兰,通过谎称公司即将上市等手段,引诱他人购买该公司系列化妆品,发展会员6万多人,成为当年非法传销第一大案。何跃兰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但直到今天,非法传销却始终没能完全被禁绝。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传销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