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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航班关舱门后30分钟内须起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5日04:1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媚玲)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8月13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在日常航班正常工作中,延误超过2小时的航班,空管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飞机起飞,并确保已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

  航班延误两小时以上优先放行

  据民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民航局近期已经发出了《航班延误整治专题会议纪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班延误时旅客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延误两小时以上的航班要优先放行,关闭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

  民航局规定,空管部门实施流量控制超过1小时的,必须由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领导批准;超过2小时的,必须报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夏兴华表示,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时,由空管部门尽快提出恢复计划以及二次放行计划,主动协调军方开放临时空域和临时航线,并与航空公司运控部门认真监控实时飞行状况。民航局空管局及各地区空管局、空管站分别完善了处置预案。

  航空公司担心30分钟“可行性”

  今夏,受暴雨等天气影响,京沪等多地机场飞机延误情况严重。而旅客准时登机后,常被通知航班无法起飞。有乘客表示,旅客在候机楼里等候可计入航班延误范畴,得到对应赔偿,如果登机准点关舱门就不算延误,乘客在飞机上等候数个小时却不在赔偿之列,航空公司此举有回避“赔偿”之嫌。

  对此,国内某国有航空公司地面服务部负责人表示,航空公司并非为了回避赔偿。若不准点关舱门,就不能“排队”向空管申请放行时间。因此,航空公司方面对于“关舱门30分钟的航班优先放行”规定的可行性提出担心,因为延误后的航班较难得到具体起飞时间。

  此前,对于消费者对飞机延误的投诉居高不下,民航管理部门指出航空公司不能把延误的矛盾从地面推到飞机上,华北局将把长时间航班延误特别是上飞机后长时间延误作为督察重点,核查关舱门时间,防止在复杂天气情况下航空公司提前关舱门,让旅客在飞机上长时间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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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出行提示”发布平台

  夏兴华还表示,民航局正在抓紧建立“民航旅客出行提示”发布平台,通过全国各大网站,发布每天全国机场实时天气及运行状况、正在发生的航班延误等信息。

  民航局方面要求,航空公司应加强与空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天气情况、运力情况合理安排旅客上机时间,避免关舱门后的航班延误和取消。发生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及时提供准确信息,设立呼叫中心,通过短信、广播等方式通知旅客。

  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及时为旅客安排食宿,根据旅客意愿妥善做好退票和签转等服务。并向分(子)公司等下放延误旅客安置、赔偿处置权限。探索航班延误采用商业保险等补偿办法。

  民航局还要求,各机场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统一发布航班延误信息,每隔30分钟用中英文广播一次航班动态,在航站楼内电视屏幕上播放机场和周边地区的实时天气云图,并通过媒体分时段发布天气趋势、运行现状,稳定旅客情绪。加强大面积航班延误情况下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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