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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工程总承包商违法转包将禁止2年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16: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将中标合同转让或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将被列入最低的C级,两年内被“拒之门外”,不能参与项目招投标。今天,记者从浦东新区获悉,新区将率先在本市建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招投标等重要依据,为承包企业戴上“紧箍咒”。

  《意见》本月底出台

  据记者了解,浦东新区近日在网上公示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公示期已经结束,浦东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进入审批阶段,有望本月底左右出台,届时将覆盖到所有浦东的施工承包企业。

  分类评价分为三级

  根据该意见,施工企业定期分类评价分为三级。信用档案评分基准分为100分: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情况占72分,业主(代建)单位考核评分占8分,依法守信建设情况占10分,社会影响占10分。

  每年期末有关部门对所采集的信息汇总统计后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情况按年度为周期对企业进行分类评价,评价分为A、B、C三级(信用等级以A级为最高,B级其次,C级最低)。

  C级评价“三要素”

  根据《意见》,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列入C级:

  将中标合同转让或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的;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因此造成群体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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