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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广西传销者撤离致广东传销活动剧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9日08:47  南方日报

  我省传销活动现抬头蔓延趋势,省工商局部署全省打击传销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茜 通讯员/粤工商)笔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来广东部分地区的传销活动出现了抬头、蔓延的趋势,东莞等地传销活动仍处高发状态。昨日,省工商局向全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立即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

  5天内莞深穗珠等地反映传销活动达77宗

  笔者从省打传办了解到,近期媒体曝光了广西传销活动事件后,广西持续开展了大规模、地毯式的专项打击行动,有报道称大量传销人员从广西撤离。由于我省与广西接壤,受此影响,8月12日以来我省传销活动举报量剧增,截至8月17日,省打传办共接收来信、来电170多次,其中反映东莞地区传销活动24宗,深圳16宗,广州、珠海各8宗,江门、云浮、中山各4宗,韶关3宗,惠州、茂名各2宗,佛山、肇庆各1宗。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进一步认清当前打击传销工作形势,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做好防控措施,防止我省传销活动回潮反弹,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将开展为期一月大清查

  省工商局通知要求,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与广西接壤的地市要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清查整治行动,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制定行动方案,联合公安、政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清查,全面、彻底清除在本地盘踞的传销组织人员,严格排查外来人口,形成抵制、打击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

  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着重打击以“资本运作”、“西部开发”、“连锁销售”等为幌子,采用拉人头、聚集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

  提供传销场所将予严处

  据悉,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强化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重点场所巡查监控,明确重点监控的区域、单位,加强传销活动信息收集分析,与公安机关建立传销警情通报机制,认真梳理分析辖区内的网上舆情及传销警情,密切关注传销组织动态,尽可能将传销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具体线索的要尽快查明情况,依法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上级转办的举报线索要及时回复。加强地区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形成联防、联动、联打机制。要建立提示、警示工作机制,对查证属实的传销案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警示违法犯罪分子。

  省工商局在通知中明确,严格禁止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租赁等行为。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主、酒店经营者一律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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