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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制片人称广西来宾传销营造共同致富假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1日09:14  中国青年报
张勤,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经济新闻部制片人,长期从事金融及宏观经济新闻报道、组织策划工作,曾荣获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等各类国家级奖项。   张勤,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经济新闻部制片人,长期从事金融及宏观经济新闻报道、组织策划工作,曾荣获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等各类国家级奖项。

  对话背景

  近日,央视连续报道的“广西来宾传销骗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广西来宾传销骗 局”吸引了来自全国30个省份的群众参与。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就有2000余人被卷入此案,其中有个体经营者、教师、公务员和企业退休干部。更令人费解 的是,传销组织者竟然将活动地点选在了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眼皮底下”。

  为什么非法传销活动在广西如此泛滥并公开化?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这一话题专访了此次报道负责人张勤。

  传销升级,骗局更具蛊惑性

  中国青年报:最初你们选择这一题材是基于怎样的考虑?目前,非法传销在广西当地呈现怎样的态势?

  张勤:我们整个报道团队是负责宏观经济领域的新闻报道。选择广西来宾传销案是考虑到今年通货膨胀偏高、公众手中的“闲钱”又缺乏合理的投资渠道这一背景。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会滋生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这类经济案件。

  后来,前方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确实如我们所预料:在广西,非法传销已经成了当地一种“明目张胆”的“致富途径”。比如,当地很多书店都在公开销售非法传销书籍,并且这些书籍均拥有正规出版社批号;在政府办公楼、公安机关附近,传销人员对自己的身份毫不避讳,也无人驱散这些人群;在当地一些通讯营业厅,手机服务也和传销挂钩,手机用户办理某些套餐时,营业厅会向其赠送传销类书籍。

  中国青年报:在此次报道的传销案件中,受害人具有哪些群体特征?

  张勤:这次传销案件的受害人遍布全国30个省份,受害人群分布地区极为广泛。不仅如此,人员的职业组成也很复杂。以受害人数众多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为例,当地有2000余人被卷入了这场骗局,其中有下岗职工、教师、公务员、农民、企业退休干部、经商者和大学生。

  和以往案件中相比,受害人群呈现出“高知识、高收入、高职位”的“三高”倾向。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传销组织者是如何把谎话“编圆的”?

  张勤:在我们前期调查及后期分析中一致认为,这起案件中传销组织者在很多欺骗细节上均有“升级”。正是这些处心积虑的设计,让传销组织者规避了法律,迷惑了更多的受害人,也使得受害人群呈现出“三高”倾向。

  比如,传销组织头目将每一个“上线”所拥有的“下线”人数设定为“29人”。在我国新修订的《刑法》中,虽然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但其立案标准为“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这意味着,拥有“29名传销人员的领导者”不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其次,此次传销活动大多利用的是与国家宏观政策、大型国际赛事这类听起来极有说服力的项目。前方记者最初深入传销组织内部时,组织者声称 “本次资本运作是源自国家大力倡导的北部湾开发项目”。近两周,随着大运会在广东召开,组织者又以“大运会为附近省份带来的商机”为“吸金”借口。即使在 媒体曝光了此次案件之后,组织者仍然坚称:正是因为项目的回报率过高,媒体才以负面报道的方式阻止更多人加入。

  这次非法传销在很多管理细节的设计上也极具欺骗性。据前方记者反馈,与以往传销案件不同,这场骗局的组织者并不限制传销人员的人身自由,而且会不间断地举行各种演讲、歌舞活动,营造出极为温馨的气氛。组织内部还明确规定,当传销人员的资金回报达到一定数额后就必须退出组织,“要给新成员留出赚钱的机会”,借此营造出一种人性化、来去自由、有钱大家赚的假象。

  “投入3800元,返还380万元”具有太大诱惑力

  中国青年报:据报道,在来宾传销案中,“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就业问题”、“培养人才”等借口是非法传销组织者屡试不爽的“诱饵”,这几个“诱饵”本身也都属于时下的社会热点话题。这反映了受害者怎样的心理状态?

  张勤:用这样的“诱饵”吸引人们投资,正是因为传销组织者熟谙人们的心理弱点。我举几个例子。首先讲讲为前方记者提供线索的“老侯”。当采 访人员刚来到广西当地时,“老侯”是以反传销组织工作人员的身份与我们接洽的。几年前,他本人曾因加入传销组织被骗走了巨额资金。在被解救后,他自愿加入 了反传销组织,协助执法机关、媒体打击传销。在我们最初调查阶段,“老侯”为前方记者提供了大量线索及信息。

  然而,就在最近两天,当采访人员再次返回当地时,“老侯”的态度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他不仅不再配合我们调查,反而告知记者“这是一个合法 组织,他本人已经获得了一笔可观的回报,请记者不要再报道,以免断了他的财路”。据他的儿子介绍,“老侯”目前已经投入了近十万元资金,并且劝说儿子一起 加入传销组织。

  从“老侯”的变化能够看出,传销组织者承诺的“投入3800元,返还380万元”具有多大诱惑力。而选择相信“不靠谱儿”的高回报率,也暴露了很多受害人不劳而获的心态。

  还有一位受害人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原本经营着一家美容店,有着不错的收入。但她告诉记者,“做生意非常辛苦,还是传销挣钱容易。”到目前为止,虽然她本人已经意识到了传销的欺骗性,但投入的资金已经血本无归。

  另外,一个来自农村的家庭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对父母因为着急给儿子娶媳妇,东拼西凑了14万元投进该传销项目,希望能一夜暴富。但是目前,这笔钱早已不知踪迹。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公众应当如何防范此类骗局?

  张勤:我国现行法律对传销的界定、规范还存在一些漏洞,这让传销组织能够寻找到各项法规之间的缝隙,求得生存空间。总体而言,判断一个项目 是不是传销有三个标准,即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而不论是谁发展、是否按发展下线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一个投资项目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 不论项目本身听起来多么合理、多么有吸引力,都属于非法传销,公众一定要谨慎对待。

  政府打击传销应更积极

  中国青年报:以来宾为例,传销在当地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其泛滥形势已存在多年。您认为当地政府及执法部门对于非法传销的蔓延及公开化,是否存在失职?

  张勤:早在2008年,媒体就曾经曝光过广西当地以“西部大开发”、“开发北部湾”为幌子的非法传销活动。但是媒体的监督并没有铲除传销在当地滋生的土壤。

  在我看来,对于传销活动的大范围蔓延,当地政府难辞其咎。我认为有几处细节值得深思:首先,据前方记者反馈,在传销组织内部场所,悬挂有多 幅传销人员与政府机构人员的合影,甚至还有双方人员打“友谊赛”的照片。其次,据我们了解,传销组织内部本地人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受害者为外省份人士,这 仅仅是一种巧合吗?还有,长期以来,传销组织者公然将活动场地选择在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仅一墙之隔之处,这是不是也能暴露当地政府对此事的态度?

  中国青年报:以前,就有媒体报道称,个别地方政府对非法传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利用其为当地创造“社会价值”。您认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张勤:如果从不打击传销、任其发展的角度考虑,传销组织会带来大量的人流、资金流,会给当地带来不少收益。如果地方政府及执法机关花大力气 打击传销,又能为当地财政、政绩带来怎样的好处?两方面利弊权衡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个别地方政府为何对打击传销组织缺乏动力。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应当如何调动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机关打击非法传销的积极性?

  张勤:首先,对非法传销的治理情况应当纳入综合政绩考核指标中。如果缺乏相应的考核,即使迫于一时的舆论压力,当地政府出面平息事态,也难以根除问题。等舆论的风头过去,传销组织又会死灰复燃。

  其次,针对这类受害者分布极广的传销案件,应当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大联查。目前,公安部及工商总局均表态:由多部门联合展开的在全国范围内打 击传销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在以往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不乏传销组织成员为躲避法律制裁四处逃窜的情况。如果此次全国各省份能够同时布网、实现“一盘棋”式的整治,将有利于根除此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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